见证不见人,有证就能“躺赚”?为进一步规范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行为,确保消防安全评价客观真实,近日,宁波市消防救援局通报两起出租、出借资格证书、注册证、执业印章的违法违规典型案例。
据了解,慈溪市消防救援局日前在对宁波蜂筑消防技术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单位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技术负责人)王某与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单位为其缴纳社保并支付报酬,但王某未实际参与工作。
经查,王某出租、出借资格证书、注册证、执业印章,涉嫌违反了《注册消防工程师管理规定》第三十三条第四项之规定。今年2月13日,慈溪市消防救援局根据规定,给予王某罚款人民币16000元的处罚。
另一起案例中,江北区消防救援局在对浙江蓝成消防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单位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技术负责人)陈某与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单位为其缴纳社保并支付劳动报酬,但陈某未实际参与工作。
经查,陈某出租、出借资格证书、注册证、执业印章,涉嫌违反了《注册消防工程师管理规定》第三十三条第四项之规定。今年3月5日,江北区消防救援局根据规定,给予陈某罚款人民币18000元的处罚。
记者 马涛
通讯员 江丹灵 毛安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