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32名购房人中签 分享超1.28亿元住房购新配送券

公证摇号现场。记者 徐露清 摄

4月16日下午,受宁波市住建局委托,宁波市鄞源公证处对3月“2026年宁波市住房购新配送消费券”活动(以下简称“配送券活动”)第一期中,经审核、公示最终获得活动参与资格的1917名购房人进行公证排序摇号,最终1432名购房人中签,将共同分享总计12870.1万元的消费券,中签率74.7%。

按本次活动消费券发放标准,总额12870.1万元的消费券将按单套房购房合同总价分为两档发放——单套房购房合同总价<200万元,发放消费券≥6万元;单套房购房合同总价≥200万元,发放消费券≥10万元。

在公证摇号现场,公证机构先通过随机摇号程序确定1917名参与摇号购房人的顺序号,再按顺序号先后,依次向购房人派发相应金额档位的消费券。

最终,公证摇号共产生中签购房人1432名,前1431名按对应金额档位足额发放,第1432名按剩余金额6万元发放。

其中,按6万元一档发放消费券的共528人,按10万元一档发放消费券的共772人,另有132名购房人将领到超过档位底限的消费券,其中1人能领到6.6万元,29人能领到7.5万元,22人能领到9万元,8人能领到15万元,72人能领到最高20万元。

本次中签名单公示结束后,银联将于4月30日24:00前将第一期活动的消费券发放至购房人的云闪付APP账号。

中签的购房人,务必提前完成云闪付APP下载,并用在本次活动《告知函》中预留的购房人手机号码完成账号注册,否则将导致发放失败。

本次消费券适用于宁波全市范围内的汽车、家电、商超商户。购房人可通过云闪付APP-“市县消费券”-“住房消费券活动”页面查看可使用商户链接,或在云闪付APP内“甬城惠民服务平台”小程序首页,点击“限定商户清单”查看可使用商户。

但注意,根据政府财政资金要求,一笔交易不能享受2笔财政补贴优惠,因此本次活动消费券不能与宁波市家电、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叠加核销。

消费券自发放之日起3个月内有效,即有效期自5月1日持续至7月31日。

有效期内,消费券使用时不设抵扣比例及使用门槛,购房人可在获得的消费券金额内,一次性或分次使用,剩余未使用金额逾期自动作废、退返出资方。

购房人享受住房购新配送券后,原则上不允许退房。如确需退房,未使用的配送券自动失效;已使用的配送券需等额退回,方可办理退房手续。

一旦发现有退房重签等违规骗取配送券行为,取消个人补贴和企业参加活动资格,禁止参加类似政府活动。

此外,到昨天为止,本次配送券活动的第二期也已经进程过半,并将于4月30日24:00截止,第二期配送券总额为不低于4000万元,活动规则与第一期一致。

温馨提醒:还有意参与本次配送券活动的购房人,尤其是第一期时因为各种原因错过的购房人,务必抓紧时间选房下定;而已经认购好新房的购房人,也务必尽早完成网签备案,预留出因为资料不全、资金未到账等原因可能耽搁的时间。

按本次活动规则,参加第二期活动允许的最晚完成网签时间是4月30日24:00、最晚完成备案时间是5月15日24:00(具体时间以宁波市房产市场监管服务平台为准)。

截至目前,全市参加第二期配送券活动的新房项目一共是183个,其中可申领消费券的额度高于各档位底限的项目近期新增了位于江北孔浦的宁波轨交·和堇府,单套房最高也可申领到20万元,据不完全统计,这类项目目前至少有15个。

记者 徐露清 通讯员 张玉诗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