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王丽萍建议

以“好房子”建设提升群众幸福感

怎样的房子才是“好房子”?随着居民对居住品质的需求不断提升,“好房子”建设已成为一大热点话题。

“‘好房子’建设既关乎产业转型升级,更关乎千家万户的幸福感。”在京参加全国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的全国政协委员、市政协副主席王丽萍说,2025年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召开不久,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明确提出支持老旧住房自主更新、原拆原建,系统推进“好房子”和完整社区建设。可见,国家对“好房子”建设的重视。

去年,王丽萍随市政协调研组赴北京、杭州等地,走进住建部“2025好房子科技展”、2025年浙江省“好房子”展览,在多元的建筑形态中,了解最新的科技产品与创新成果,学习各地在标准制定、实践探索中的先进经验。

王丽萍说,推进“好房子”建设,不能只聚焦新建住宅,更要以城市更新为抓手,盘活老旧住房资源,让老旧小区的居民也能住上“好房子”,真正实现住有宜居、居有品质。在她看来,“好房子”建设的覆盖面要贯穿新建与存量住房。

在一次次走访调研中,王丽萍也发现,当前,各地在“好房子”建设中虽有不少探索,但仍存在制度体系不完善、创新空间不足、多方协同机制不健全等问题。

针对难点堵点,王丽萍建议,要更好地推动顶层设计与基层创新互动,加快构建成熟完善的城镇老旧小区自主更新制度体系。

“应坚持‘政府引导、因地制宜、业主自愿、试点先行’,开展全国性试点,赋予有条件地区更多自主权,在未来2年-3年内深入开展老旧小区自主更新工作,深入探索可复制推广的经验做法。”王丽萍说,各地发展基础不同,应给予更多政策灵活度。要强化政策激励,破除规划、土地、资金、审批等关键堵点,激发基层能动性。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综合运用财政补贴、容积率奖励、地价优惠等激励工具,增强居民主体意愿。在完善居民、市场和政府协同治理体系的基础上,围绕破解自主更新的共性瓶颈,深化经验和路径提炼,逐步推动立法。记者 徐丽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