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乐度春节,平安过大年!为减少城市环境污染,有效防范火灾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营造清洁、低碳、有序、文明、安全的生活环境,根据《宁波市经营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市中心城区禁止经营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通告》等要求,今年春节,相关区域继续执行禁售、禁燃(限燃)政策。
宁波中心城区禁放限放区域
《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市中心城区禁止经营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通告》(甬政告〔2021〕1号)明确,市中心城区禁止经营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如下:
宁波绕城高速封闭区范围内的海曙区、江北区、鄞州区和高新区;
江北区慈城镇古县城核心保护区和风貌协调区区域:东至慈城镇东城河沿线、西至慈城镇勤丰村紧邻核心保护区和风貌协调区边界、南至甬余夫线、北至慈城镇环湖路;
东钱湖旅游度假区。
注:其他区(县、市)限制经营燃放烟花爆竹区域详见当地通告
举报烟花爆竹违法违规,宁波市出台专项奖励实施办法
为加强烟花爆竹领域社会监督,鼓励市民积极参与安全生产治理,近日,宁波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了《宁波市烟花爆竹领域举报奖励实施办法》,对举报烟花爆竹相关重大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给予奖励。
哪些行为可以举报?
根据《办法》,以下情形均属于举报奖励范围:无证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互联网平台违规发布销售信息、违法线上销售;零售店未明码标价、未张贴“安全码”、销售非法产品或“假大空”产品;经营场所存在住宿、明火、灭火器缺失等安全隐患;批发企业违规配送、超范围经营、库房安全不达标等;瞒报、谎报烟花爆竹相关生产安全事故。
怎么举报?
市民可通过以下途径进行实名举报:
应急举报电话96170;
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2345;
扫描零售店张贴的“烟花爆竹安全码”;
受理部门公布的其他举报渠道。
所有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
奖励标准是多少?
举报经核查属实并依法处理后,可按以下标准获得奖励:
企业内部人员(烟花爆竹批发企业、零售经营单位、运输企业及物流寄递企业的从业人员)举报属实的,奖金可上浮50%。
哪些情况不奖励?
举报内容已被相关部门掌握或正在查处;属于信访事项或已进入司法程序;举报人为监管单位公职人员或其亲属;同一事项已通过其他渠道获奖。
提醒与说明
奖励由宁波市安全生产协会烟花爆竹分会设立的专项基金支出,总额有限,先到先得。
举报人应在接到领奖通知后30个工作日内凭身份证明领取。
严禁捏造事实、诬告陷害,违者依法追责。
共同守护安全年
烟花爆竹安全关系千家万户,请广大市民积极参与监督,举报违法违规行为,共同营造安全、规范的烟花爆竹市场环境,平安迎接每一个佳节。
举报类型 奖励金额
一般事故瞒报谎报 1万元/起
较大事故瞒报谎报 3万元/起
重大隐患 5000元
批发企业违规行为 2000元
零售单位违规行为 300元-1000元
无证非法经营、网络违法销售、非法寄递等 500元-30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