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余姚市市场监管局兰江所成功调解一起因美容中心给顾客使用“三无”化妆品致脸部过敏引发的消费纠纷。
日前,韩女士因脸部痘痘问题,通过朋友介绍来到余姚市某美容中心进行皮肤护理。店家为其做了一次脸部清洁,并推荐购买了一套美容化妆品。然而,韩女士使用几天后,脸部出现红色皮疹、瘙痒等不适症状,经医院诊断为“严重接触性皮炎”,医生分析可能与化妆品使用有关。韩女士认为产品存在质量问题,遂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
兰江所接到投诉后,展开调查取证。该所执法人员对该美容中心进行现场检查,发现韩女士使用的套装产品中,一款名为“清肌霜”的化妆品,属于典型的“三无”产品,且店家无法提供合法进货凭证,其行为已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被立案调查。
同时,该所积极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依法调解,经多次协商,最终店家同意全额退还韩女士购买化妆品的费用,并一次性赔偿包括医疗费在内的经济损失,双方达成和解。近日,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兰江所还对该美容中心作出了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
通讯员 张松高 陈彦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