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余姚市市场监管局联合余姚市公安局,成功在余姚某物流收货点截获一批“假茅台”。
日前,余姚市市场监管局接到电话举报,称有一批“假茅台”酒正通过物流从贵州仁怀运往余姚,两日左右可达到收货地址。收到线索后,该局执法人员提前赶至余姚市马渚某物流点了解该物流单的详情,得知该批货物在收货时需要由物流公司代收尾款上万元。为了不让物流公司承担损失,该局执法人员与物流点的负责人、具体配送员共同商量了对策,同时联系余姚市公安局经侦大队展开联合执法。
通过两日的蹲守,物流公司相关人员向执法人员说明了该单已经抵达余姚,但收货人多次更改收货地址和上门时间。最终在确认代收款已收后,执法人员即刻到达收货人在余姚一经营场所,现场扣押了3瓶“陈酿茅台”、13瓶“飞天茅台”、66瓶“燕京八景”。经由茅台商标权利人辨别,该批酒确定为商标侵权酒,即所谓的“假茅台”。
因本案涉案金额较大,已达到移送公安标准。目前,案件正由余姚市公安局进行进一步侦查。
通讯员 张松高 吴一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