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不少非法机构打着“代理退保”“代理维权”的幌子,借助网络诋毁保险公司和保险产品的风险保障作用,让广大金融消费者对整个保险行业产生抵触心理,同时虚假夸大退保利益,动摇金融消费者的消费信心,严重扰乱了金融市场的正常秩序。
2011年,陈先生在中国人寿宁波市分公司购买了一份终身性的分红保险。近期,他在抖音上看到退保要扣本金、找人办理可以多退一点的视频,十分心动,便在某网络平台上找人写了投诉信,要求将自己的保单全额退保,在支付了500元费用的同时还提供了自己的银行卡与身份证等信息。
经保险公司核查,陈先生的保单系十多年前购买,保单累计已缴保费60000元,保单现金价值、生存金及红利合计已超过60000元。了解这一情况后,保险公司立即安排工作人员上门,详细解释了保险责任,并告知陈先生代理退保的危害性。最后通过沟通,陈先生表示会继续投保,但前期通过网络平台支付的费用已无法追回。
中国人寿宁波市分公司提示,不法分子利用金融消费者担心“退保会有损失”的心理,以“全额退保”为诱饵,通过各大网络平台撒播不实广告,诱使金融消费者进行保单退保。这样既让金融消费者遭受了财产损失、失去了原有的保险保障,又让金融消费者面临个人信息泄露的风险。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宁波监管局温馨提醒,金融消费者对保险产品有疑问或者对相关服务不满时,可以通过与保险公司协商、向行业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向各地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正规渠道反映合理诉求,保护个人信息,维护自身权益。
记者 徐文燕
通讯员 应可帆 张宏伟 符栋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