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宁波市文化遗产管理研究院公布江北荪湖遗址考古发现成果。
该遗址位于翠屏山南麓的山前平原地带,地处今天的荪湖公园南侧,西至慈城古县城约5公里,南至慈江约1公里,背山面水,适合古人居住生活。
此次发现出土遗存年代,主要为宋元、明清时期,发现房址、道路、石墙、水井、灰坑、灰沟、水塘等遗迹20处,出土陶、瓷、木、石、金属等材质的小件标本338件,揭示宋元至明清时期历史生活面貌。
其中,北宋时期房址两座,南宋至元代房址两座,标记为“F2”的房址地基营建方式,与北宋《营造法式》中的记载相一致。
宋元地层中,还发现一块铭文砖,模印“西屿乡余记”字样,与南宋宝庆《四明志》所记“荪湖”“西屿乡”位置互相印证。从中可知,宋朝至今,宁波荪湖的位置都没有太大变化。
北宋房址营建工序印证《营造法式》
该遗址是今年4月,为配合江北区洪塘荪湖中心湖商业地块(荪湖南CC13-01-24)的开发建设而发现的。
经宁波市文化遗产管理研究院调查勘探,其整体为一处商周至明清时期遗址。因分布在原荪湖行政村村委会旧址地下及周边区域,故命名为“荪湖遗址”。
据考古现场负责人杨懋杰介绍,荪湖遗址根据文化层堆积厚度及包含物时代特征,可分为核心区与边缘区两部分。
核心区位于地块北部高台,面积10781平方米,包括了商周、宋元、明清时期的文化堆积;边缘区主要分布在地块南部平地,面积14272平方米,文化层相对较薄,堆积以宋元、明清时期为主。
7月至11月,经国家文物局批准,宁波市文化遗产管理研究院联合浙大城市学院、江北区文物管理所,在地块施工建设区域开展抢救性考古发掘工作,发掘区属于遗址边缘区,文化层堆积厚度为0.6米-1.2米。发掘面积1300平方米,仅为整个遗址的5%。
据介绍,此次发掘的主要发现是房址,一共五座。其中两座分布在发掘区东部及东北部,为北宋时期;两座分布在发掘区中部,为南宋至元代;一座分布在发掘区西南部,为明清时期。在空间上,存在自东北向西南方向发展变迁的过程。
发现中,以标记为“F2”的北宋房址时代最早。
该房址仅存地下部分,残存面积约340平方米,南北向,三开间,在四个探方中规律分布了五行四列,共计15个磉墩。
对比文献,可知“F2”房址地基的营建方式与北宋《营造法式》一致。即先“取正”,端正方位,经测量,“F2”为正南北向;后“定平”,“F2”垫土层及各磉墩的顶部标高均在同一水平面上。该房址的发现,为研究古代建筑技艺提供了实物资料。
在房址范围内,考古人员还发现了规格尺寸较大的板瓦与制作精良的兽面建筑构件,推测该规模建制的房址为村落内的公共建筑,而非一般民居。
大量宋元至明清瓷器出土
据杨懋杰介绍,发掘的三个时期房址,磉墩的营建方式存在差别。
北宋、南宋至元代的磉墩平面接近方形,明清时期的磉墩平面则变为近圆形。不同时期磉墩内的填充物也有差异,北宋时期的磉墩内会先铺垫一层风化岩,其上再填入石块,其间夹杂少量砖瓦;南宋至元时期,早段的磉墩以碎砖瓦为主要填充物,晚段则主要填入石块;到了明清时期,磉墩内填充物以石块为主,夹杂有少量砖瓦块。
杨懋杰表示,这些变化可能与不同时期人们用于建设的物资原料稀缺程度有关,同时也反映了因地制宜、就地取材,资源利用最大化、经济成本最低化的观念。
此次发掘,出土了大量宋元至明清时期遗物,以瓷器为主。
北宋瓷器以青瓷居多,还有少量青白瓷,青瓷窑口以本地越窑系为主;南宋至元代开始出现一定数量的黑釉瓷,青白瓷、白瓷较多,青瓷的数量则明显下降,瓷器产地更加多元,有来自福建、江西、安徽、浙江等地义窑、吉州窑、景德镇窑、龙泉窑等各个窑口的瓷器。
杨懋杰表示,这种现象的出现可能与南宋时期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南移,南方地区的经济贸易得到加强有关。
明清瓷器中,则大量出现青花瓷。
铭文砖印证历史上“西屿乡”位置
出土的遗物中,考古人员还在宋元地层发现一块铭文砖,青灰色,素面,规格37.2×17.6×7cm,一侧模印“西屿乡余记”,另一侧模印卷草纹。
据南宋宝庆《四明志》记载:“孙湖,县东南一十五里,西屿乡溉田颇多,或谓湖多香荪,故名荪湖,讹而为‘孙’。”
该条记载说明了三点:“荪湖”之名在南宋就已经出现;当时的荪湖属于“西屿乡”,在慈溪县东南15里;取名“荪湖”是因为该地灌溉的田多,盛产香荪,“荪”字有时也会误写成“孙”。
此外,清雍正《宁波府志》的“宁波府境图”上,也曾标出“荪湖”位置,位于慈溪县东南方向,群山以南,姚江以北。
杨懋杰表示,结合铭文砖与方志记载,大致可以确定,“西屿乡”的大致位置就在“荪湖”所在区域。此次发掘的荪湖遗址亦属“西屿乡”范围,该地域范围从南宋至今一直没有大的变动。
据了解,自2018年以来,宁波市文化遗产管理研究院在荪湖遗址周边1公里范围内,还发现了其他两处遗址。其一为2018年发现、2020年发掘的朱家山遗址,包含了河姆渡文化晚期,商周、唐宋、明清时期文化堆积;其二为2022年勘探发现的荪湖南地段CC13-01-13地块遗存,以唐宋时期文化堆积为主。
这些遗址和遗存的发现,证明了宁波荪湖区域自新石器时代晚期开始,就已经有人类生活,商周时期至唐宋元明清,人们也长期驻留此地生活、耕作。记者 顾嘉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