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评

不走“寻常路”遇险 驴友任性该谁买单?

自以为一家人都是登山爱好者,就想不走“寻常路”,体验不一样的大自然风光,没想到山路越走越偏,以至于在大山深处迷了路。如果不是消防人员及时救援,后果难以预料。

类似爬山迷路,然后报警求救的事情,这些年来没有少听见。比如,在今年初的一个月时间里,海曙、鄞州、奉化三地发生近10起驴友被困警情,并且有多起出现在恶劣天气到来之际。据警方披露,纵观这些被困案例,可以发现一些共同点:绝大多数被困人员是普通游客,对山上情况不熟悉,意外迷路或者受伤下不来;还有的过于自信,放飞自我,不走“寻常路”,结果天黑时就悲剧了……

任性驴友屡屡涉险,然后又寻求警方帮助,虽然说作为公共救援力量,救援遇险驴友是义务,但是,每一次救援,都会动用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付出相当大的经济代价,占用大量的公共资源,被救者不应该只是轻描淡写地说一句“多亏相救,非常感谢”而一笔带过。这笔不小的开支,究竟应该谁来买单?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旅游法》第八十二条规定,旅游者接受相关组织或者机构的救助后,应当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近年来,社会舆论也一再呼吁实行“有偿救援”,由个人为自己的盲目和违规行为埋单,以厘清公私界限,减少公共资源浪费。在法律界人士看来,这样的“有偿救援”,应该是可行的。2019年8月,黄山风景区有“野游”人员被困请求救援,黄山风景区管委会依据相关规定对救援收取了3206元费用,这成为黄山风景区实施的首次有偿救援。

“有偿”不是目的,正视救援力量的高昂付出,减少毫无顾忌的冒险行为,才能起到督促任性驴友加强自我安全意识,珍惜公共救援资源的作用,从而让遵纪守法成为每一个驴友的自觉行动。郑建钢

2024-11-05 ■快评 2 2 宁波晚报 content_182732.html 1 3 不走“寻常路”遇险 驴友任性该谁买单?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