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白水
救火会,也称水龙会、水龙局,是现在消防队的前身。但老底子的救火会与现在的消防队相比较,完全是另一番情形。
镇海最早的救火会是明万历四十八年(1620)后不久创办的十七房水龙局。十七房就是现在澥浦镇十七房村。
十七房水龙局的创办时间是既早又奇。从全国范围来说,创办于清道光年间(1821—1850)的救火会,是属于很早的了,如江苏高淳水龙局。宁波城内的第一个救火会,即永安救火会,创办于道光二十六年(1846),其会址在当时的城东大道头,即现在的江厦桥西堍附近。镇海第二个救火会,是团桥集镇的久安救火会,它创办于清咸丰八年(1858)。然而,位于镇海北部海边一隅澥浦集镇的十七房水龙局却比它们早了两百二三十年。
奇怪的是,在这两百二三十年不算短的时间里,宁波、镇海竟没有创办过一个救火会;或者创办了,竟没有一个记载下来,似乎变成了救火会创办的空白期。与此相反,在镇海,当第二个救火会创办后,其辖区内的其它地方却纷纷仿效,增办起了一大批救火会。据不完全统计,到新中国成立前的九十年不到的时间里,镇海城乡先后创办了四十多个救火会。这与此前两百二三十年空白期的反差之大,虽然有时代的因素,但还是让人感到惊奇的。
我国救火组织,自古至今经历了官办——民办——民办官办并存——官办(公办)的转变过程。大约从南宋初开始,军队承担了救火职责,那时的救火组织是属于官办的。从元朝开始,救火职责由军队转移到了民间,由保甲长出面动员当地合适的士绅来组建救火组织,担任救火指挥,这种救火组织无疑是属于民办的。从清光绪年间(1875—1908)开始到民国时期,救火组织是民办和官办两种形式并存,官办救火组织跟着民办救火会逐步建立起来。到了新中国成立后,救火职责落实到公安系统,公办消防队逐步壮大,替代了民办救火会。
所谓的民办、官办,简单地说就是看经费的来源。经费若直接来于民间自发的募捐集资则为民办,若直接取于国家的税收及政府发起的募捐集资则为官办。宁波永安救火会是由安徽商人和鄞邑绅士等人共同创办;镇海十七房水龙局,是由十七房郑氏族人郑文瑞从温州购来救火泵,用于家乡的灭火救灾而创办起来的。这些都是典型的民办救火会。
浙江的官办救火组织,是在光绪二十九年(1903)试办警察机构时,才规定警察承担火警救护。此规定一出,杭州、绍兴、宁波、温州等城市先后建立了警察消防队。其中,杭州是在光绪三十二年(1906),将保甲总局改组成警察总局时,在警察总局下面设了个消防队。宁波是在民国五年(1916),由保安警察队第三分队专司消防职责。镇海的官办救火组织是镇海消防局,它成立于民国十年(1921),隶属公安保卫团,救火队员都由拿津贴的团丁兼任;日常经费初为“官绅分投募捐”,次年改为“抽收三成警捐”;从人事归属到资金来源,都显示出官办的性质。
镇海这四十多个救火会,除了镇海消防局的性质为官办和城区另外创办于光绪年间(1875—1908)的七个水龙局性质不明外,其余三十几个救火会都由民间自发捐资创办起来的。这里说的城区,相当于现在的招宝山街道。这里说的自发捐资,主要有独资、合资、独资与合资相互承接这三种形式。
独资创办的救火会有八家,其中比较有名的是六家。这六家是十七房水龙局和创办于光绪八年(1882)的洪家村永安水龙局、创办于光绪十五年(1889)的贵驷集镇保安水龙局、创办于光绪二十九年(1903)的叶家村叶氏水龙会、创办于民国八年(1919)的庄市集镇西祠救火会、创办于民国十九年(1930)的澥浦集镇永安水龙局。这些救火会的经费,分别由郑氏、洪氏、刘氏、叶氏、庄氏、蒉氏家族独立承担。这“六氏”都是离乡赴外经商而富裕起来的家族,特别是郑氏、洪氏、叶氏还是宁波帮的先驱,商界的巨擘。这里说到的洪家村和叶家村,分别是现在骆驼街道尚志村和庄市街道钟包村的自然村。
合资创办的救火会有十多家,比较有代表性的是创办于光绪十年(1884)的庄市集镇的镇安水龙局、创办于光绪二十二年(1896)的徐家堰集镇的咸安水龙会、创办于光绪三十二年(1906)的万嘉桥集镇的万安救火会、创办于宣统元年(1909)的庄市集镇的至安救火会、创办于民国早期的憩桥村的憩安救火会及清水浦村的永安救火局等。这些救火会都是由当地坤商富户发起募捐和商户、居民、村民捐钱捐物出力创办起来的。其中,至安救火会的发起和募捐者就是庄市名医庄可法先生;清水浦村永安救火会的资金,主要来于本村恒丰、三和、三茂、阜丰四家商铺的捐款。这里提到的徐家堰、万嘉桥是现在庄市街道万市徐村的自然村,憩桥是贵驷街道民联村的自然村,清水浦村隶属蛟川街道。在民办救火会的募捐集资中,各家各户尽己努力,多的有上千银圆,少的有几块、几角、几分。
由独资与合资相互承接的救火会也有靠十家。其中,创办于咸丰八年(1858)的团桥集镇的久安救火会南局,先由乡坤徐氏捐资创办,民国后又由众商铺集资续办。创办于光绪年间(1875—1908)的清水湖村的安靖救火会,先由“村民张荛珍爷爷”和“中大房张公”相继购置三套救火设备,再由村民集资建造库房。创办于宣统元年(1909)的老周村的平安水龙会,其经费由村民集资捐助,不足部分则由周氏义庄独资垫补。创办于民国初的下河村救火会,是在“有钱的村人出资购买水龙”后,再由村里组织人力承办。团桥村、清水湖村及下河村,现在分别隶属骆驼街道及敬德村;老周村现属蛟川街道迎周村。
镇海是宁波帮的发源地,有众多工商业者和工商业务,促进了当地经济的发展和居民生活的提高。在这些富起来的工商业者中,不乏有好善乐施、反哺桑梓之士。他们在家乡开展公益事业、创办救火会中,带了头、出了钱。
镇海的救火会,是分布在城区、集镇、村落这三类地方。其中,有八个救火会在城区,十五个救火会在长石桥、骆驼桥、贵驷桥、万嘉桥、团桥、庄市、澥浦、徐家堰、沙河这九个集镇,其余十七八个救火会分别在各个村落。这个分布从地域上来看是疏密不均衡的。一个城区和九个集镇竟有二十三个救火会,超过了总数的一半;而还有二百七十多个村落所有的救火会却不足二十个,不到总数的一半。造成这种不均衡,可能与两个因素有关。一是与人居密集有关。在城区和集镇,商铺、民宅鳞次栉比,人居密集度高于分散的村落。在那里,稍有一点火烛疏忽,便会火烧连营。因此,居民们的防火意识特别强烈,对创办救火会的愿望更为迫切。事实也正是如此,民国二十六年(1937)庄市街上的同泰当店失火,因有救火会的及时出手,才没有殃及附近商铺。二是与居民结构有关。居住城区和集镇的居民,从事工商业的较多,他们相对见多识广一点,社会活动能力强一点,家庭经济收入高一点,搞募捐集资、创办救火会也容易一点,往往有热心公益事业的绅商发起,其他居民就会响应跟上。
镇海的救火会,也有长有短、有分有合。庄市的镇安水龙局,只运行二十五年,到宣统元年(1909)就结束了,好在有至安救火会接替。十七房水龙局经过清朝到了民国初,还在增购新的救火设备,此时这个水龙局已运行了两百九十多年。 团桥久安救火会创办后,因内部发生意见分歧,约在光绪二十六年(1900)拆分为南、北两局。拆分后,南、北两局同感人力、物力分散之苦,便有合并之意。到了民国二十二年(1933)11月,南、北两局又重新归并,成立了团桥消防联合会。这个团桥消防联合会的经费仍由民间劝募而来。
参考资料
1、《民国镇海县志点校本》,洪锡范、盛鸿焘主修,盛炳纬总阅,王荣商、杨敏曾总纂,沈建国、张爱妮点校,宁波出版社2023年5月出版。
2、《镇海十七房村志》,郑祥岳主编,内部发行。
3、《镇海清水湖村志》,章正伟编写,内部发行。
4、《镇海尚志村志》,章正伟主编,内部发行。
5、《万市徐村史话》,叶永利主编,宁波出版社2015年7月出版。
6、《蛟川漫录》,郑毓岚著,浙江工商大学出版社2022年6月出版。
7、《行走与记忆——镇海地名故事》,林惠珠主编,西安出版社2015年8月出版。
8、《庄市老街》,金燕主编,文汇出版社2022年9月出版。
9、《枕梦骆驼桥》,徐元宵主编,浙江人民出版社2015年6月出版。
10、《镇海旧闻录》,镇海区政协文史资料委员会编,天津古籍出版社2015年4月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