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个人信息,防范贷款诈骗

近日,王先生接到一个电话,对方自称是中信银行工作人员,称王先生符合贷款条件,可以办理低利率的信用贷款业务。王先生听后非常高兴,因为最近正需要资金周转。对方要求王先生提供个人身份证、银行卡信息以及其他资料,王先生照做后,对方还带王先生至中信银行网点,现场办理了一张银行借记卡。

不久,王先生收到一条“贷款审批通过即将放款”的短信告知,但放款前,“中信银行工作人员”要求他先支付手续费和保证金,王先生一一照办。然而,当王先生通过手机银行提取贷款时,却发现提不出款,且已无法联系到对方。

王先生急匆匆来到中信银行宁波北仑支行咨询。经核查,王先生确实在中信银行开了一张银行卡,但卡中无放款记录,且未与该行发生过其他信贷业务。王先生仔细回看信息发现,当时收到的短信里并无中信银行落款。经向银行员工核实,发送该号码的号段也并非中信银行的号段,这才意识到被骗。在银行工作人员建议下,王先生选择了报警。

上述案例中,诈骗分子利用王先生急于用钱的心理,假冒银行工作人员诱骗他提供个人信息,以收取手续费和保证金的名义达到骗取钱财的目的,这给消费者的财产安全和个人信息安全带来极大威胁。

中信银行宁波分行提醒:

一是,电信诈骗犯罪手法多样,作案方式不断翻新,严重侵害了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各类正规渠道的金融产品信息透明,申请渠道便捷。金融消费者在遇到自称某某银行、小贷公司工作人员的电话营销时,要多渠道核实,比如,通过金融机构官方网站、官方客服热线或至线下网点现场核实等,一定要通过正规渠道的金融机构办理贷款业务。正规金融机构贷款除利息外,一般无需支付任何手续费、保证金或刷流水。

二是,注意保护好个人信息,如银行卡账号、密码、各类验证码、身份证信息等,做到身份证不外借、复印件谨慎用、个人隐私信息不透露;对于扫二维码填信息拿小礼品、点链接可参与抽奖等活动宣传,不轻信、不参与,不给诈骗分子可趁之机。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宁波监管局温馨提醒,金融消费者如接到自称银行工作人员的电话或者上门拜访,务必提高警惕,多方核实,不轻信、不转账、不汇款,谨防财产损失。

记者 徐文燕

通讯员 何爽 赵振炜 顾盈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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