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范“虚拟币”非法集资风险

近期,王先生至宁波银行柜面要求提高网上银行转账限额。银行工作人员在核实中了解到,王先生通过他人推荐,依托“纸飞机”平台投资“虚拟币”,通过平台“专业”的统管,“逐梦”高收益。银行工作人员判断存在非法集资的风险,立即予以风险提示,建议王先生充分核实,并在保障资金安全情况下积极向有关部门进行举报。

此类投资平台前期多存在以“高息收益”为噱头的宣传,宣称通过投资平台可持币生息、推荐投资人等方式可获得高额返利,甚至通过推介会、宣讲会、微信群推广等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诱导社会公众予以投资。同时,引导公众将虚拟币存入平台管理,其实质为通过“虚拟货币”进行非法集资。

对此,宁波银行提示您牢记以下三点,避免落入陷阱:

一是投资和交易虚拟货币不受法律保护。虚拟货币本身不具有法偿性和强制性等货币属性,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国家禁止任何名义发展虚拟币项目,并已明确其为非法金融活动。

二是掌握识别“虚拟货币”非法集资行为特征。第一个特点是网络化、跨境化明显。常见依托互联网媒介进行交易,利用网上支付工具收支资金,风险波及速度快、范围广;第二个特点是欺骗诱导性、隐蔽性强。常见利用热点概念进行炒作,编造名目众多的“高大上”理论,进行“稳赚不赔”这种蛊惑性强的话术诱导宣传,实际上,前期操作中不法分子多通过幕后操纵等做局“养鱼”;第三个特点是存在多种违法风险。不法分子通过公开宣传,吸引公众投入资金,并利诱转介绍,不断扩充资金池,具有明显的非法集资、传销、诈骗等违法行为特征。

三是警惕财产和收益损失的风险。虚拟货币无真实价值支撑,价格极易被操纵,相关投机交易活动存在经营失败风险、投资操作风险等多重风险。如后期“爆雷”,交易造成的后果和引发的损失将由消费者自行承担。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宁波监管局温馨提醒,广大消费者要警惕“虚拟币”非法集资的套路陷阱,保护自身财产安全,拒绝成为非法集资诈骗活动的受害者。

记者 徐文燕 通讯员 崔雅 郑波 董妍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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