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区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开始

日前,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调整宁波市市区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通知》。

《通知》明确,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时间,为7月26日至8月18日(线下窗口业务办理截止时间为8月16日)。缴存基数上限为宁波市2023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38655元;下限为2023年度宁波市市区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即2490元。

《通知》指出,企业和其他组织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按职工本人2023年度月平均工资计算,工资具体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缴存单位和职工按5%-12%的比例计算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同一单位职工适用同一缴存比例),缴存额以元为单位,元以下四舍五入。

缴存单位可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在线办理。调整后的缴存基数执行期限为2024年7月至2025年6月,2024年7月至调整生效月之间差额部分的住房公积金,单位应在调整后予以补缴或退缴。

记者 周科娜 通讯员 林丹姝

2024-07-27 2 2 宁波晚报 content_166113.html 1 3 宁波市区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开始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