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火灾调查

本报的一篇报道 成了科普素材

一小区居民家失火 疑因艾条复燃

当事人家属翻看本报的报道。

7月17日,本报以《艾条水浸后仍复燃 消防实验:是真的》为题,报道了艾熏后用剩的艾条若不正确处置,极可能留下火灾隐患的情况。“话音刚落”——仅仅一天之后,也就是7月18日,位于江北区榭嘉路上的一小区居民家中意外失火,极可能是艾条惹的祸!

据了解,7月18日上午约10时20分,江北消防救援大队接到一小区物业工作人员报警,称居民家中阳台上冒出浓烟,并伴随明显火光。消防员到场后,迅速将阳台上正在猛烈燃烧的大火扑灭。然而,由于火势太大,阳台烧损严重,卧室的墙壁也被熏黑,部分家电、生活用品被烧毁。

“我路过该幢楼下时发现冒烟,火苗越来越大,意识到起火后就立即上楼去敲门,一直没人应。”物业工作人员介绍,事后才知道当时失火房屋内无人。等女主人吴女士(化姓)接到电话从女儿家中赶回来时,明火已被扑灭,出现在她眼前的是一片狼藉的卧室和阳台。

7月19日上午,消防人员在对起火原因进行调查时,重点“关注”之前在火场中发现的一个艾灸盘。吴女士介绍,平时她肩膀不太舒服的时候就会艾熏,这个艾灸盘就是用来熄灭用剩的艾条的。起火的那天早上7点多,她急着出门,将正在燃烧的艾条放在艾灸盘中,盖上盖子后就走了。

据消防部门调查,现场有可能引发火灾的“唯一”火源,就是这个艾灸盘。“如果艾灸盘盖好、完全封闭的情况下,应该是不会起火的。如果没盖严实,被阳台上的风吹翻,艾条滚落出来,极有可能引燃可燃物。”综合现场痕迹、户主讲述等情况,初步认定火灾与住户使用艾条不当有关。

正是“预判”到此次火灾与艾条使用不当的关联,这次,消防人员在吴女士家中进行火灾调查时,特意带去了一份7月17日的《宁波晚报》,结合实验内容对吴女士及其家人进行“现场科普”,“防火无小事,再忙也不能粗心大意。这份报纸你们留着,碰到邻居也传阅看一下,引以为戒。”消防人员说。

万幸的是,由于发现和扑救及时,此次火灾没有造成人员伤亡。在此,消防部门再次提醒:处置用剩的艾条最科学、适用的办法就是“隔绝法”,即便没有专用的灭火筒、艾灸盘,带盖的金属罐、陶瓷缸也可以。同时,警惕用水浸湿后的艾条,依然要放入密闭容器内使其彻底熄灭。

记者 马涛 通讯员 徐圆圆 文/摄

2024-07-21 一小区居民家失火 疑因艾条复燃 这次火灾调查 2 2 宁波晚报 content_165010.html 1 3 本报的一篇报道 成了科普素材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