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被困电梯内一个多小时,而电梯维保人员姗姗来迟,未按规定时间到达现场救援。近日,余姚市市场监管局马渚分局根据《特种设备安全法》相关规定,对该维保单位作出了行政处罚。
日前,余姚一市民朱先生在浙江某电器公司乘坐电梯时,正常操作情况下,发现电梯突然不动了,并且电梯门无法正常打开,被困在电梯内。朱先生赶紧拨打电梯内所载救援电话请求救援。等待一个多小时后,救援人员才赶到现场,将其解救出来。朱先生因等待时间较长而不满,遂向余姚市场监管部门举报。
该分局接到举报后进行实地调查。经查明,该电梯于今年3月份安装完毕并经检验合格后投入使用,维保单位是宁波某电梯工程公司。电梯位于浙江某电器公司厂区东侧,厂区正在装修,多名工人正常来往乘用,被困朱先生正是在此从事装修工作,被困后工作被耽搁,因其他人无权也不具备技术条件将其解困,拨打救援电话将近1个半小时后,救援人员才赶到现场将其救出。该维保单位维保人员超过规定时间才抵达所维保电梯所在地实施现场救援的行为,已严重违反了《特种设备安全法》的规定和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
据悉,根据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电梯维护保养规则》相关规定,维保人员接到电梯困人故障报告后应在1小时内抵达所维保电梯所在地实施现场救援。
为确保电梯的正常运行和人身安全,近日,该分局根据《特种设备安全法》的规定和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依法对维保单位宁波某电梯工程公司作出了1万元的行政处罚。
通讯员 张松高 吴春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