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批储蓄国债来了。
记者从财政部官网了解到,今年第三期、第四期储蓄国债(凭证式)5月10日至19日发行。两期国债均为固定利率、固定期限品种,最大发行总额300亿元。其中,第三期期限为3年,最大发行额150亿元,票面年利率2.38%;第四期期限为5年,最大发行额150亿元,票面年利率2.5%。
根据公告,投资者购买两期国债后,可到原购买机构办理提前兑取。但发行期最后一天(5月19日)不办理提前兑取。提前兑取按实际持有时间和相对应的分档利率计付利息。具体为:从购买之日起,两期国债持有时间不满半年不计付利息,满半年不满1年按年利率0.35%计息,满1年不满2年按0.85%计息,满2年不满3年按1.87%计息;第四期国债持有时间满3年不满4年按2.32%计息,满4年不满5年按2.43%计息。
今年以来,储蓄国债销售情况如何?
4月22日财政部国库司司长李先忠表示,储蓄国债代表的是国家信誉,保本保息、收益稳定,长期以来受到广大投资者青睐。从今年3月、4月储蓄国债发行情况看,总体平稳,但确实存在局部的供需矛盾。其中,4月份发行的电子式储蓄国债,发行首日即售出计划发行额的99.7%,进度明显快于近几年的平均水平。
记者了解到,今年前两批储蓄国债发行后,宁波多家银行认购“火爆”,尤其是电子式国债,开售不久即售罄。对此,银行工作人员建议,有购买意向的消费者可提前关注。
宁波21家承销国债的银行分别是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交行、邮储银行、宁波银行、浦发银行、平安银行、广发银行、光大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民生银行、浙商银行、华夏银行、上海银行、杭州银行、北京银行、徽商银行。记者 周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