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姚两家商店销售过期化妆品被查

近日,余姚市市场监管局低塘市场监管所对辖区内化妆品经营单位开展专项检查,对两家销售过期化妆品的商店进行了处罚。

执法人员在检查某烟酒店时,发现其销售的3瓶舒肤佳柠檬香型沐浴露使用限期至2023年2月22日,已超出使用期限一年多;此外,该店销售的2瓶青蛙王子儿童洗发沐浴露、2瓶舒肤佳薰衣草香型沐浴露及1瓶舒肤佳薰衣纯白清香洁净型沐浴露均超过使用期限,最短的也超出1个多月。

另外,执法人员在检查某购物超市时,发现其销售的3瓶青蛙王子儿童洗发沐浴露、2瓶澳雪沐浴露、4瓶玉兰油沐浴乳等均已超过限期使用日期。

使用过期化妆品易产生不良反应,如皮肤瘙痒、发红甚至发炎等症状。为维护消费者利益,市场监管部门对这两家商家作出了没收过期化妆品,并各处1万元罚款的处罚。

执法人员提醒,消费者购买化妆品时,要查看化妆品的生产日期和失效日期,如果超过使用期限,请不要购买。通讯员 张松高 陈柏实

2024-05-04 2 2 宁波晚报 content_150586.html 1 3 余姚两家商店销售过期化妆品被查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