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网络工具广泛运用,“屏幕共享”功能逐渐普及,在给人们工作生活带来便利的同时,也成为不法分子利用的新型“诈骗工具”。
“我的密码和验证码都没有给他,怎么钱就被骗子卷走了呢?”近日,客户沈阿姨急匆匆来到民生银行宁波锦江年华社区支行,声称遭遇了诈骗。
经了解,沈阿姨当天接到一个自称“某短视频平台工作人员”FaceTime的陌生来电,对方称其开通了电商直播会员服务,每月需缴纳会费600元,一年共需缴纳7200元,若不及时缴纳,会对其征信产生重大影响,可能会影响沈阿姨日常生活,甚至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因对方能准确说出其身份信息,沈阿姨信以为真,并按照对方要求,下载软件开始屏幕共享操作。一顿操作下来,沈阿姨稀里糊涂地就把工商银行卡里的1万元转给了对方账户。随后,沈阿姨接到派出所电话,这才意识到自己被骗了。但此时,沈阿姨已经在对方要求下把民生银行卡里定期的5万元提前支取转存了活期存款,于是赶紧到附近的民生银行网点寻求帮助。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立即将非柜面交易限额调整至零,确保客户资金安全。
此类事件中,诈骗分子通常会冒充公检法或者是各种平台的客服,对当事人实施精准诈骗。在取得当事人信任之后,诈骗分子会引导当事人下载具有共享屏幕功能的软件,并以指导操作等各种理由,要求当事人开启“共享屏幕”功能,进而获取密码等重要信息实施诈骗。
民生银行宁波分行提醒广大消费者:一是当陌生人要求下载某个软件或打开某个链接进行“共享屏幕”时,一定要拒绝,避免带来财产损失;
二是不在“屏幕共享”的情况下打开支付软件、银行账户等操作界面或进行涉及输入密码、转账汇款等相关操作;
三是妥善保管个人信息,不随意丢弃取款凭条、流水对账单、金融业务批单、快递面单等交易凭证,丢弃时一定要将有关个人信息的部分撕毁或使用记号笔涂黑。在必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时注明用途,如“仅供办理××业务使用,他用无效”,防止被他人挪用。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宁波监管局温馨提醒,请广大消费者妥善保护个人信息,守护金融安全防线。记者 徐文燕
通讯员 刘姬英 赵振炜 徐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