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房贷最长延至40年

宁波已落地实施

本报讯(记者金宇涵 通讯员周益)8月28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印发《关于改革完善房地产信贷管理 推动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的意见》。这一信贷新政,将个人住房贷款期限由最长30年延长至最长不超过40年。

昨天,记者走访了解到,工行宁波市分行、农行宁波市分行、中行宁波市分行、建行宁波市分行、交行宁波分行、邮储银行宁波分行六家国有银行均已可申请40年期房贷,并已有银行完成申请受理。这标志着,该新政在宁波已正式进入实操落地阶段。

个人房贷的这一调整,给予借贷双方更大灵活度,合理提升购房人的贷款能力,具体期限由购房人与商业银行协商合理确定。以100万元贷款、按当前宁波主流商贷3.05%利率测算,30年期等额本息月供约4243元,拉长至40年后,月供直接降至3609元,每月可减少634元。但需注意的是,还贷期限拉长后,利息总额也从52.75万元增加到73.22万元。

“我们日前已完成全部个人住房贷款系统版本更新,新申请房贷的客户即日起个人住房贷款最长期限正式从30年放宽至40年。”农行北仑小港支行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前天,该行就受理了一名客户的40年房贷申请。

“40年是政策给出的上限,不是强制选项。”农行宁波市分行相关负责人表示,本次系统升级覆盖全市所有营业网点的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端口,无论是一手房按揭还是二手房贷款,符合条件的新客户都可自主选择最长40年的贷款期限。银行不会强制要求客户选择最长年限,客户可以根据自身收入情况灵活选择。

结合宁波本地现行的“甬九条”公积金政策,当前宁波首套房公积金5年以上贷款利率仅2.6%,二套房也仅为3.075%,不少业内人士建议,购房者可以优先选择“公积金+商贷”的组合贷模式,搭配灵活的贷款期限选择,进一步降低购房成本。但广大购房者需要注意的是,拉长贷款年限虽然能减轻短期月供压力,但总利息会相应增加,需要结合自身长期收入规划理性选择,不要盲目追高贷款上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