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就业群体住房安居指南发布

本报讯(记者冯瑄 通讯员廖鑫)昨天,宁波市住建部门发布新就业群体住房安居指南,详细列明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灵活就业公积金缴存三类保障渠道的办理条件与办事流程,全方位为快递员、外卖骑手、社区一线岗位从业人员解决住房后顾之忧。

公租房保障包含货币补贴、实物配租两种保障方式。按照有关文件,快递员、外卖骑手、社区一线岗位从业人员被纳入专项保障范畴。该项业务以家庭为单位申请,主申请人需为本市城镇常住人口。

非本地城镇户籍新就业群体,须已签订劳动合同或办理灵活就业登记;普通人员申请前6个月连续缴纳社保,快递员、外卖骑手、社区一线岗位从业人员只需在一线岗位连续工作满3年;申请前12个月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00%,在宁波市内无住房,同时满足本科及以上学历、中级以上职称、相应技能等级、区级及以上荣誉、新市民量化积分达标任一条件。

本地城镇户籍申请者需要符合户籍、收入、住房、财产相关要求。已购买本市保障性住房等情形不予受理。

保障性租赁住房,面向在甬稳定就业的无房新市民、青年人,不受户籍限制。

在办理条件上,年满18周岁,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申请地所在区(县、市)没有自有住房;领取公租房租赁补贴的家庭同样能够申请保障性租赁住房。产业园区房源优先供应本区企业职工,轨道交通站点周边房源重点保障新就业青年、公共服务行业从业人员,租金低于同地段同品质租赁住房的市场租金。

对于灵活就业人员,可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平等享受公积金相关政策红利。

办理条件为,年满16周岁且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以个体经营、非全日制、新业态等方式灵活就业;港澳台人员、持有永久居留身份证的外国人同样可以申办。缴存基数、缴存比例可自主申报,缴存比例区间为5%至12%。申请贷款前需要连续正常缴存公积金6个月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