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正抓紧制定新一轮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方案

据新华社北京8月13日电(记者高敬 魏弘毅)生态环境部副部长徐必久表示,我国正在抓紧制定新一轮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方案,也是第四个“大气十条”。

当前,我国大气污染治理成效不充分、不稳固、不平衡的问题依然突出,空气质量改善仍然处于从“明显改善”向“全面改善”过渡的关键期。第四个“大气十条”将重点在“更高、更准、更科学”上下功夫。

标准要求更高。以PM2.5治理为主线,以新修订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为引领,按照《美丽中国建设“十五五”规划》提出的空气质量改善目标,收严PM2.5浓度限值,并同步加严PM10、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其他污染物浓度限值。

分区施策更准。对于京津冀及周边、长三角和汾渭平原等三大重点区域,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将长江中游城市群、川渝地区、新疆“乌-昌-石”区域作为强化区域,对标重点区域进行全面治理,将粤港澳大湾区、福建、海南作为先行区域,对标世界一流水平,探索低浓度条件下的改善路径。

路径措施更科学。坚持结构转型和污染减排“两手抓”,谋划开展一批重点行动、实施一批重大工程,推动污染物排放持续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