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建新
明正德、嘉靖年间,朝政颓败,社会失序,江西、福建、湖广、两广等地民乱蜂起,百姓饱受荼毒。王阳明以文臣之身数次受命于多事之秋,驰骋疆场,运筹帷幄,战功显赫。王阳明的军事伦理思想,主要散见于其战事期间所撰奏疏、公文、告示及征战诗文之中。
生命伦理:守护百姓的生存家园
所谓“良知军事伦理思想”,是指以“致良知”为哲学根基,将内在心性修养转化为外在军事行动之道德准则与行为规范的思想体系。有论者以为王阳明用兵如神、百战不殆,所恃者为兵法谋略,实为误解。王阳明虽早年熟读兵书,精通《武经》诸篇,但此为“术”而非“本”。其克敌制胜之根本,在于将军事伦理思想贯彻于用兵实践,以良知智慧驾驭瞬息万变的战场态势,将百姓利益置于首位,此为其屡战不败的深层原因。
守护百姓的生存家园,是王阳明军事伦理的价值根基。正德十一年(1516年),王阳明以左佥都御史衔出任南赣巡抚。南赣地区为明代江西南部赣州府、南安府等地的统称,涵盖今之赣、闽、粤、湘等四省交界区域,地连千里,山高林密,民情复杂,是明代中期民乱频发之地。正德年间,南赣盗贼猖獗,面对顽贼,王阳明出于良知之心,以守护百姓生命为天职,发布告谕,以情理开导从恶者:“尔等今虽从恶,其始同是朝廷赤子。”王阳明从“民吾同胞”的人伦情感出发,以“除恶保民”为军事伦理准则,对极少数穷凶极恶之贼寇用兵,在本质上是出于保护绝大多数人生存的仁者之举。王阳明认为“兵凶战危,圣人不得已而用之者也”,故“总之不欲久战于外以疲民劳国”。正德十二年(1517年),王阳明平定赣南桶冈之寇后,于茶寮刻石纪功,碑文末有言:“兵惟凶器,不得已而后用。”武力平乱只能是最终手段,此即为王阳明“慎战”军事思想的伦理边界。
治军伦理:安民以仁德为本
王阳明军事伦理思想,根植于“致良知”的哲学理念,他将心学思想作为军事伦理的基石。王阳明治军平乱与同时代兵家重权谋、尚杀伐的军事理念有所不同,他将良知军事伦理思想贯穿于治军、作战、治乱与善后的全过程,构建起以良知为核心、以秩序重建为指向的军事伦理体系。
传统儒学侧重于外在礼制规范与仁政制度的构建,而王阳明以“致良知”为核心,将军事伦理的根基从外在礼法转向内在心性。在平定广东“三浰之乱”后,王阳明于《回军九连山道中短述》诗中写道:“莫倚谋攻为上策,还须内治是先声。”所谓“内治”,即“破心中贼”,王阳明将这一理念贯穿于平乱、重建社会秩序之中。嘉靖六年(1527年),王阳明抱病奉命出征广西。抵达南宁后,经深入调研,发现思恩、田州的土司动乱其根源在于前任两广总督在流官与土官关系上处置失当所致,于是改剿为抚,不费一兵一卒,于次年二月抚平思恩、田州土司之乱,化干戈为玉帛。
其一,对将领的伦理要求以仁德为本。王阳明主张将帅带兵当以严明军纪、体恤士卒疾苦相结合。例如在平定南昌藩王朱宸濠叛乱时,王阳明果断采用“围魏救赵”之策,直捣南昌城,迫使朱宸濠回军救援。在克复南昌城后,王阳明严令将领不得借机扰民,对无辜百姓一律安抚豁免,竭力减少战乱伤亡。其二,对参战士兵的伦理要求,训令士兵出征非为杀伐邀功,而为除暴安良、守护百姓。在《剿捕漳寇方略》中明令:“毋纵贪功,一概屠戮。”从军纪层面杜绝嗜杀冒功的积弊。其三,对贼首与胁从者严格区别对待,诛首恶而宽胁从。王阳明对参与动乱的民众实施差异化处置策略:诛首恶以正国法,宽胁从以安人心。在平定横水、桶冈、浰头等处的动乱中,对于胁从者则予以安抚。在《告谕浰头巢贼》中写道:“夫人情之所共耻者,莫过于身被为盗贼之名;人心之所共愤者,莫甚于身遭劫掠之苦。”通过告谕以唤醒胁从者内心的羞耻感,使其弃邪归正。在南赣平乱中,王阳明通过攻心抚谕,使大量被胁从者重做“新人”。
和谐伦理:重建社会道德秩序
王阳明平乱平叛的目标,不只是惩处作乱者,更在于重建和谐的社会秩序。正德十三年(1518年),在平定广东东北部“三浰”盗贼之后,他大力兴办乡村社学,以开显百姓的良知,久之“市民亦知冠服,朝夕歌声,达于委巷,雍雍然渐成礼让之俗矣”。与此同时,颁行《南赣乡约》,细化道德规范,实施礼仪教育,着眼于乡间自主式的淳厚风俗建设。王阳明认为一地社会秩序的混乱与教育缺失密切相关:“凡乱之起,由学不明。人失其心,肆恶纵情。”在平定广西思恩、田州土司动乱之后,王阳明在南宁、宾州等地创办敷文书院,以“阐明正学,讲析义理”。希冀学子“各悟本心,匪从外得”。王阳明在平乱过程中,将长治久安作为军事伦理的实践旨归。为防止动乱地区盗贼残余死灰复燃,出于对百姓长期安宁的考虑,王阳明根据实际情况奏请朝廷设立福建平和县、江西崇义县、广东和平县以及广西隆安县,以期“变盗贼强梁之区为礼义冠裳之地”。至今,凡设县之地百姓深切缅怀王阳明当年建县之德、开基之功,至今此四县仍延其名。
《明史·王守仁传》称:“终明之世,文臣用兵制胜,未有如守仁者也。”与其说王阳明是一位以文臣领兵打仗的常胜将军,不如说他是一位自觉运用“致良知”“万物一体”思想于军事实践的圣哲。王阳明军事伦理思想的历史意义在于:其一,确立了军事行动的道德底线,体现出对百姓、将士生命的尊重;其二,提供了评判军事行动正义性的标准,即以是否保护百姓利益、重建社会秩序为根本尺度;其三,在军事行动中恪守“诛首恶、宽胁从、重教化”的理念,标本兼治,从源头上化解社会矛盾,守护一方平安。
(作者为余姚市东海城市文化研究院院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