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风过后,别忘了宁波人的“专属保险”

记者 金宇涵 通讯员 李蓓凌

台风过后,遇到住房损毁等情况,别忘了阿拉的“专属保险”!

昨天,随着台风“巴威”远离,巨灾险赔付工作有序进行。

“目前,我们已累计接到因台风‘巴威’受损的65件巨灾保险报案,查勘人员正逐户核实受灾情况。”人保财险宁波市分公司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因台风带来的风雨,部分老旧民房屋顶瓦片被掀飞、墙体开裂,房屋受到不同程度损毁。查勘人员需对受损部位逐一拍照取证,详细记录房屋结构、损毁面积和程度,进行定损与理赔。

公共巨灾保险由政府作为投保人统一购买,市民无需自行缴纳保费,即可自动享有因台风等重大灾害造成的住房财产损失保障。

2014年,宁波在全国率先推行公共巨灾保险,保障范围包括台风、暴雨等自然灾害导致的住房进水或倒损,以及因灾人身伤亡,同时扩展至突发公共安全、公共卫生事件及见义勇为抚恤等。

其中,人身伤亡最高赔付30万元/人;每户年度累计住房进水(深度超20厘米)最高赔付8000元/户,每户每次最高3500元;住房倒损最高赔付4万元/户,每户每次最高10000元;见义勇为抚恤最高100万元/人。

记者了解到,昨日巨灾保险首笔理赔已进入公示阶段,公示对象为宁海县岔路镇柴家村的1户受灾居民,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完毕后,理赔款将在5个工作日内直接打入该户居民预留的银行卡账户中。

随着查勘工作持续推进,巨灾险后续批次理赔也将陆续核定并公示,确保“应赔尽赔、能赔快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