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5月1日正式施行 对垂钓、捕捞行为作出规范,但——

垂钓边界 仍须进一步明晰

几名钓鱼者在甬江边抛竿钓鱼。 (余建文 摄)

一钓鱼者在甬江边垂钓,岸边一溜排列着7根鱼竿。(余建文 摄)

执法部门查获的违法电鱼器具。(余建文 摄)

渔政部门在姚江水域夜查偷捕。(俞迪 供图)

记者 余建文 通讯员 俞迪 陆波

近年来,垂钓成为一项热门的休闲活动,“钓鱼大军”规模日益壮大,垂钓经济蓬勃发展。另一方面,各类“钓鱼神器”“捕鱼神器”在电商平台热销,渔业资源保护压力陡增。

今年5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以下简称“《渔业法》”)正式施行,对垂钓、捕捞行为作出规范,引发关注。最近,宁波民生e点通平台陆续有网友发帖咨询,新修订的《渔业法》实施,钓鱼是不是禁止“一人多竿”“多钩垂钓”?哪些渔具不能使用?

宁波作为渔业大市,如何在“垂钓热”与“渔业资源保护”之间找到平衡点?围绕这一主题,日前记者进行了走访调查。

“垂钓热”

催生垂钓“神器”

“80后”的公司职员汤先生是一名钓鱼爱好者,钓龄已有8年,空闲时常去姚江邵家渡一带钓鱼。“我钓鱼一般带两三根钓竿,这算少的了。”他对记者说,他们一群钓友,有的一次摆放七八根钓竿,有的用锚钩扎鱼,还有的用小型手抛网捕鱼,方式五花八门。

这几年,宁波河流湖泊的水质好了,鱼虾也多起来,可在汤先生眼里,这远远赶不上钓鱼人群的增加量。“周末天气好的时候,在姚江沿岸钓鱼的超过千人,架设的钓竿密密麻麻,钓上大鱼越来越难了。”汤先生说道。

垂钓,曾被视作属于老年人的传统爱好,如今正变成全民性的休闲活动,随之也衍生出庞大的消费市场。据新华网今年4月的报道,全国钓鱼爱好者约1.4亿人,其中25岁至44岁的中青年群体占比达46%,钓具及关联产业市场规模已超过500亿元。

与垂钓经济同步升温的,是各类“钓鱼神器”“捕鱼神器”在电商平台的热销。从可视探鱼器、打窝船,甚至电鱼用的逆变器、新能源锂电池一体机等智能设备,到地笼、撒网、可视锚鱼竿等传统网具,这些产品以“捕鱼高效”“渔获满满”为卖点,吸引了大量购买者。统计显示,仅抖音平台2025年售出垂钓用品就超过4亿单,探鱼器成交额同比增长844%,打窝船同比增长109%。

家住东部新城的钓鱼爱好者老林告诉记者,现在钓具的技术含量越来越高,价格又便宜,有的鱼竿已不需要浮标了。这种鱼竿顶端有铃铛,鱼一咬钩铃铛就响了,“这些鱼竿用法简单,不需要技巧,但能钓上鱼,一个人能管好几根竿子。”老林说,有些带探鱼器的鱼竿,也就几百元一套,能“看到”水下鱼儿的活动,钓鱼更“精准”。

垂钓有边界

禁用“黑科技”

然而,垂钓经济的繁荣也带来了隐忧。据了解,高峰期时,仅海曙区一地,每天有近5000人在各处河道钓鱼。当“探鱼神器”让鱼群无所遁形,当大量钓鱼爱好者同时涌入江河湖库,渔业资源的可持续性正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

这几年,民生e点通平台上,有关城区水域“一人多竿”“多钩垂钓”以及使用网具、探鱼仪捕鱼等问题,经常被网友投诉,遭人诟病。此次新修订的《渔业法》,对垂钓和捕捞行为作出了前所未有的严格规定,且首次在法律层面明确“娱乐性垂钓”的法律定位。

《渔业法》第三十二条明确界定:个人通过娱乐性垂钓或者手工采集的方式零星获得水产品的,不属于捕捞作业,不需要申请捕捞许可证;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渔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管理,防止破坏渔业资源。

“新修订的《渔业法》施行后,近期的确有不少市民来询问‘如何垂钓才算合规’,我们也很关注。”宁波市海洋与渔业执法队相关负责人说,新修订的《渔业法》为垂钓经济划定了法治红线。对广大钓鱼爱好者而言,这意味着“娱乐有边界,垂钓须守法”——在内河流域禁渔期内仅限娱乐性垂钓,不使用禁用渔具和方法,不将渔获物用于交易,这是每一位垂钓者应遵守的基本准则。

渔政部门人士介绍,法规明确休闲垂钓只能用鱼竿“钓”,不能用网捕,不能船钓,像手抛网等这类捕鱼“神器”是触及法律红线的,禁止使用,而且钓来的渔获物不能买卖。

“不过目前浙江省、宁波市尚未出台相关细则,以禁止‘一人多竿’‘多钩垂钓’等违禁行为。”该负责人介绍,在具体执法过程中,管理部门只能劝导钓鱼人爱护渔业资源,倡导采用“一人一竿一钩”垂钓。

今年4月,执法部门在西塘河水域夜巡时,查获一起“坐在橡胶轮胎上使用流刺网非法捕鱼”案件,现场查获流刺网约1000米。

执法人员介绍,使用网具进行捕捞应取得捕捞许可证,该案件中的人员在未取得捕捞许可证的情况下进行捕捞,属于非法捕捞。今年1月至4月,全市各级各部门开展内河专项执法检查60余次,查办涉渔违规案件28件,移送司法2件,清理、取缔各类违规网具1103张(顶)、非法钓具10个、涉渔“三无”船筏12艘。

自2022年起,包括甬江流域在内的浙江省8大水系,每年3月1日零时至6月30日24时,实施统一禁渔。我市甬江、姚江、奉化江、剡江等9条干流划为禁渔区,涉及海曙、江北、余姚等7个区(县、市)、53个乡镇(街道),把宁波内河主要流域基本包括进去了。新修订的《渔业法》规定,在禁渔区、禁渔期违法垂钓的,将面临严厉处罚。渔业执法部门人士表示,过去对禁渔期垂钓行为的处理,各地标准不一,有的仅劝离、有的没收渔具但缺乏罚款依据。新《渔业法》明确“可并处5万元以下罚款”,为严格执法提供了法律支撑,“罚款上限提升,违法者需要掂量掂量了。”

期待给垂钓划定

清晰“红线”

从基层实际操作来看,渔业执法面临“发现难”“取证难”“定性难”等现实难题。违法垂钓、违法捕捞多发生在夜间或偏远水域,传统地面巡查视野受限,应急响应滞后。一些垂钓者选择凌晨或深夜时段,驾驶橡皮艇离岸垂钓。面对广阔的水域面积,有限的执法资源难以实现全覆盖。

新修订的《渔业法》虽然明确了“娱乐性垂钓”合法,但对于具体怎么钓,“一人多竿”“一竿多钩”是不是允许,目前尚未确定,这也是基层执法中的常见争议。有执法人员坦言,像使用视频辅助装置、探鱼设备,究竟是“娱乐性垂钓”还是“生产性垂钓”,在实际执法中也存在裁量空间。

近年来,宁波积极探索科技赋能,为渔业执法破难。比如象山县东陈乡引入无人机巡查技术,利用“空中哨兵”对水源保护区实施全域扫描,构建立体巡查网。市农业农村局在全市重要河道、重要点位安装了50路高清摄像装置,自动捕捉非法捕捞行为,推送属地执法部门及时处置,三年来,累计推送疑似违法违规事件1606起,处置1586起,极大提升了打击效率。

宁波市海洋与渔业执法队相关负责人表示,为更好地规范休闲垂钓,保护河湖渔业资源,期待上级部门或属地政府根据地方实际,制订、出台实施细则,包括对一人最多能用几根鱼竿、什么钓具能用或不能用,针对不同违法情况如何分类分级处罚等,划出一道“红线”,让钓鱼者明白,也让基层执法更精准,更便利操作。

管好一根钓鱼竿,并不容易。当法律法规的“硬手段”配合“软服务”,休闲垂钓这件事才能变得“生态友好”。

它山之石

在规范垂钓行为方面,全国各地也在积极探索。特别是湖北、江西、江苏等地,“一人一竿、一线一钩”已成为规范垂钓的基本标准。江西省横峰县、湖北省郧西县均在2025年出台细化的垂钓管理办法,规定除了禁钓区外,其他天然水域允许一人一竿、一线一钩垂钓,并明确禁止一人多竿、一线多钩、多线多钩、长线多钩等对水生生物资源破坏较大的钓具钓法。

针对各类“钓鱼神器”的泛滥,多地还明确禁止使用探鱼设备、视频辅助装置等电子工具。武汉市2025年7月1日正式实施的《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垂钓管理暂行办法》,系统提出了“六大禁令”,其中明确禁止使用探鱼设备、无人机(船)等辅助装置工具,禁止使用泥鳅、鱼虾等水生生物活体作为饵料、窝料。

一些地方还采取“疏堵结合”的方式,在规范管理的同时为合法垂钓提供便利。比如武汉市上线了长江首个政企民联动平台“汉钓通”App,提供电子钓点导航、禁渔区实时预警、渔获登记等功能,实现了“服务—监管—保护”闭环,被市民称为“有温度的智慧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