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三次会议

傅祖民出席并讲话

本报讯(记者何丫)昨日下午,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三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傅祖民出席并讲话。华伟、许亚南、傅建林、傅贵荣及陈国军出席。赵海滨、金珊、杜前、何小华、程建乐及市监委相关负责人列席。

会议作出了关于修改《宁波市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办法》的决定。本次修改,重点对办法适用范围、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类别、决议决定执行情况跟踪监督、建立决定工作动态维护机制作出调整和完善,为更加高效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提供有力支撑保障。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宁波海事法院关于2025年度全市生态文明建设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我市公共文化服务提质增效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还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事项,票选了2026年度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内容。

傅祖民强调,生态文明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长期工程,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立足宁波实际,紧盯重点问题,常抓不懈推进绿色低碳转型、生态环境治理。要加快完善制度供给体系,把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摆在重要位置,深刻领会法典的立法宗旨、核心要义和重点条款,全面融入生态文明建设情况报告制度实践全过程;根据全国和省人大常委会的统一部署要求,扎实细致开展生态环境法典涉及地方性法规、决议决定、政府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集中清理工作,因地制宜推进“小切口”“小快灵”立法,切实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充分彰显立法的引领、推动、保障作用。要进一步提升生态文明建设监督质效,坚决扛起监督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职责使命,对照法律法规、决议决定、发展规划落地实施,瞄准“双碳”引领全面绿色转型以及环境质量提升中的突出问题,在提高调研质量、审议水平、闭环效果上下功夫,确保督在关键处、督出成效来;加强监督联动,聚焦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难点问题,注重与纪检监察监督、检察监督、社会监督等协同配合,发挥“1+1>2”的监督效应。要广泛凝聚共治合力,各位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要带头宣传贯彻生态文明建设领域的法律法规,积极参与人大相关立法、监督、决定工作,在建议办理、民生实事项目落地等方面跟踪问效;“一府一委两院”和宁波海事法院要坚持问题导向,运用法治方式,不断强化协作联动、攻坚克难,持续擦亮美丽宁波的生态底色;扎实做好生态环境法典宣传解读工作,引导和促进全社会提升生态文明意识和法治素养,进一步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