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接第10版】全面增强竞技体育综合实力,提升优势项目,发展基础大项,突破集体球类项目,加强竞技体育后备人才、教练队伍培养。完善青少年足球、社会足球赛事体系。
打造特色体育产业体系。巩固提升运动服装、户外装备、健身器材等体育制造业优势,大力发展健身休闲、竞赛表演、体育培训、场馆服务、体育经纪、体育传媒等体育服务业,力争体育产业产值达到2000亿元。培育壮大户外运动产业,建成一批户外运动精品线路,大力发展帆船、海钓、山地越野等户外运动,建设国家高质量户外运动目的地。加快发展体育总部经济,壮大本土体育领军企业,积极引育知名体育组织、经纪公司、传媒公司、制造业品牌。打响“热力宁波”体育消费品牌,推动体育赛事活动“进景区、进街区、进商圈”。
第十二章 加快推动人的全面发展,提升人力资本水平
贯彻落实新时代人口发展战略,牢固树立“大人口观”,健全覆盖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人口服务体系,构建全龄友好型社会,加快实现人口素质提升、结构优化、分布合理,推动人的全面发展迈出坚实步伐。
第一节 促进人口高质量发展
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加强生育政策与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落实育儿补贴和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完善生育保险制度,严格落实产假、男方护理假、育儿假等制度。推广婚姻登记、婚前医学检查、生育指导“一站式”服务,完善生育全程医疗卫生保健服务链。开展早孕关爱和母婴安全行动,实施孕育和出生缺陷防治能力提升计划,建设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
健全婴幼儿服务体系。构建以托育综合服务中心为枢纽,托育机构、社区嵌入式托育、幼儿园托班、用人单位办托、家庭托育点等为网络的“1+N”托育服务体系。全面实施公办幼儿园“托幼一体化”办学,建立托育服务与学前教育同步规划建设、同等保障机制,普惠性托位数占幼儿园托位总数95%以上。落实托育服务设施与新建居住区同步规划建设、同步验收交付要求。加强托育机构专业化、标准化建设,规范托育服务市场发展,积极推行公建民营等模式。推进普惠托育纳入基本公共服务,健全托育服务支持政策体系,建设一批“医防护”儿童健康管理中心。
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加快健全城乡养老服务网络,大力发展普惠支持型养老机构,优化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专业支撑、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供给格局。推进公办养老机构国企化改革,支持民办养老机构发展,推动基层医疗机构提供医养结合服务。推进家庭、社区、公共空间适老化改造,加强智能设备在养老场景集成应用,构建“家门口”幸福养老体系。健全失能失智老年人照护体系,加大养老服务技能人才培养力度,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达到75%以上。积极开发老年人力资源,稳妥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优化就业、社保等方面年龄限制政策,发展多层次多领域老年教育,深入开展新时代“银龄行动”。大力发展银发经济,扩大康养旅居、康复护理、安宁疗护等服务供给,谋划建设银发经济产业园。
深化青年发展型城市建设。实施青年来甬促进行动,优化生活学习、就业创业、婚恋育儿、文化消费、住房保障、社会融入等支持体系。加快发展文旅直播、动漫游戏、文创研发等“青春产业”,以产业培育推动青年集聚。强化街区环境、消费空间、休闲设施等青年元素植入,建设一批青年创意社区和消费场景,打造青年发展型社区(街区、园区)100个以上。突出青年思想政治引领,加强青年婚恋观、生育观、家庭观、择业观教育引导,实施“青”字号品牌建设行动。健全“青年发展型城市”建设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
第二节 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推进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建立与人口结构、区域分布相适应的基础教育资源统筹调配机制,健全“市县结合”管理体制。推动学前教育优质普惠,稳步扩大免费教育范围。加强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建设一批跨区域高质量教育共同体,办好必要的乡村小规模学校和寄宿制学校,实现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全覆盖。推动普通高中教育特色多样发展,稳步提高学位供给,推进综合高中改革,探索延长义务教育年限。办好特殊教育、专门教育。全面提升依法治教和管理水平,健全校园安防、食品安全等监管体系。
推动高等教育提质创优。健全高校高质量发展评价机制,分类支持高水平大学建设,提升高校办学治校水平。推动宁波大学高质量建设“双一流”高校,支持宁波东方理工大学建设新型研究型大学、宁波诺丁汉大学建设高水平中外合作大学,推动应用型高校错位协同发展,鼓励国外高水平理工类大学来甬合作办学。深入实施高校学科专业“161”工程,推动高校学科专业布局调整,建强基础学科,发展交叉学科。有序增加优质本科教育和研究生培养规模,深化高校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
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加强职业本科大学建设,支持宁波职业技术大学建设高水平职业本科示范学校,推动有条件的高职院校升格为职业本科。完善中职、高职、职业本科等人才培养模式,扩大职业本科招生规模。推进省级以上高职院校“双高”专业群、省中职学校“双优”专业群建设,争创国家级“双高”“双优”专业群,健全产业需求导向的专业调整优化机制。深化职教随企出海,高标准建设丝路学院、援外基地品牌,打造中国—中东欧国家职业院校产教联盟。
锻造一流教师队伍。大力弘扬教育家精神,健全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推动中小学师资统筹调配和动态调整,分层分类开展教师培训,加强基础教育全科教师培养。建强高等院校高水平教师队伍,加大应用型本科、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培养力度,支持高校多元化选人用人。开展教师分类评价行动,建立教师荣誉体系,切实保障教师工资待遇。
第三节 高水平建设健康宁波
扩大优质医疗资源供给。推进“医学高峰”攀登行动,高水平建设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做大做强研究型医院,打造一批“精尖特优”专科医院。实施新一轮重点学科建设行动,做强神经外科、心脏大血管外科、肿瘤科、心血管内科等,提升临床诊疗水平。实施医学高层次人才计划,加强重症医学、精神卫生、老年医学等领域急需紧缺人才引育。实施医疗卫生强基工程,深化城市医联体、县域医共体建设,完善分级诊疗体系和院前医疗急救体系,因地制宜办好基层特色科室,实现“固定+流动+互联网+AI”巡回医疗服务全覆盖。推进全民健康数智化建设,迭代升级互联网医院。引导民营医院规范发展、错位发展。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健全医疗、医保、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机制,构建优质高效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完善以医疗服务为主导的收费机制,推动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推动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共享。持续推进按病种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建立支付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扩大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范围。健全医保基金风险预警机制和基金使用常态化监管机制。深化药品、医用耗材集采制度改革,扩大商业健康险对创新药支付范围。以公益性为导向深化公立医院改革,推进公立医院编制动态调整,实行全面预算管理。推进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试验区建设,加强中医康复科建设,发展壮大中医药产业,完善中西医协同机制。
完善公共卫生体系。强化传染病智能监测预警,增强重大传染病风险研判、早期识别能力。加强疾控体系建设,健全公共卫生实验室网络。加强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应急处置、综合演训能力建设,健全直报制度,构建分级分类、敏捷高效的应急指挥体系。健全公共卫生事业投入机制,完善重大疫情防控和医疗救治费用保障机制。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参与疾控工作。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提升工程,聚焦“一老一小”和重点慢性病患者连续服务,加强基层多病共防、多病共管、医防融合。
加强全民健康管理。加强重点人群生活方式指导和日常健康管理,积极开展全民健身行动、体重管理行动、合理膳食行动,加强预防疾病、紧急救援、合理用药等健康知识与技能普及。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以癌症、心脑血管疾病、慢性呼吸系统疾病为重点,健全早筛早诊早治早康复的全链条服务体系。支持医疗机构增加康复、护理、精神卫生等服务供给。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和危机干预机制,加强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服务。强化职业健康风险防护。
第十三章 加大保障和改善民生力度,持续提升群众获得感
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扎实推进稳就业促增收,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断提高人民生活品质。
第一节 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
健全就业促进机制。坚持就业优先导向,推动经济政策与就业政策协同联动、同向发力。支持发展吸纳就业能力强的产业和企业,开展重大产业、项目、投资就业吸纳能力评估评价。完善援企稳岗扩岗政策体系,落实就业补助、补贴、贴息等政策。完善低成本创业支持举措,优化创业风险分担保险服务,鼓励多渠道多形式灵活就业。深化实施“一人一技”终身职业技能培训行动,建设公共实训基地、企业实训基地、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组建技工教育联盟,探索技工院校扩大招生范围和放宽年龄限制。拓展就业公共服务平台服务链条,健全就业服务、职业培训、权益维护“三位一体”机制。深化国家人力资源服务业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健全就业监测预警体系,有效防范规模性失业风险。
强化重点群体就业支持。聚焦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完善就业服务保障体系,健全就业困难人员及时发现、清单管理、精准帮扶机制,实现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加强大学生生涯教育和就业指导,健全就业实习和见习制度,提高高校毕业生留甬率。实现外来务工人员特别是脱贫人口在甬稳定就业。统筹推进农村转移劳动力就地就近创业就业,拓展“家门口”就业渠道。加大公益性岗位开发利用效率。开展区域性、行业性就业招聘活动,提供多元化精准化就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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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织密社会保障网络
完善社会保险制度。全面落实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制度,加快发展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落实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政策,稳步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扩大企业年金和个人养老金覆盖范围。落实基本医疗保险省级统筹,完善大病医疗保险制度和医疗救助制度。大力发展补充医疗保险,鼓励发展商业健康保险和工会医疗互助补充保障。健全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扩大养老、失业、工伤、医疗保险覆盖面,深化职业伤害保障试点,推动更多灵活就业人员、新市民、新就业形态人员参保。健全社会保险信息共享机制,推进社保转移接续便捷办理。健全社会保险基金监管长效机制。
提升住房供应和保障水平。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完善商品房开发、融资、销售等基础制度,合理安排房地产用地规模和布局。全链条提升住房标准、设计、材料、建造、运维水平,实现新建商品房全部按“好房子”标准建设。优化保障性住房供给,支持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和企事业单位自有闲置土地规划建设租赁住房,探索通过收购存量商品房、改造闲置房产用作保障性住房,筹建保障性住房集团。加强保障性住房申请、准入、轮候、使用、退出等全过程管理,更好满足新市民、青年等群体住房需求,确保住房困难家庭“应保尽保”。规范发展住房租赁市场。
发展社会救助和慈善事业。健全覆盖全面、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完善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供养、临时救助等制度,优化救助标准动态调整、价格临时补贴机制。健全低收入群体动态监测、精准识别、及时救助机制,完善救助认定标准,优化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制度和补助政策。大力发展服务类社会救助,推动社会救助向“保基本、防风险、促发展”升级。构建新型慈善体系,健全政府救助与慈善帮扶衔接机制,培育和规范发展慈善组织,支持慈善信托发展。办好“宁波慈善月”品牌活动。
第三节 关心关爱重点群体发展
促进妇女全面发展。保障妇女依法平等参与经济社会发展、平等行使民主权利、平等享有改革发展成果。完善妇女健康服务体系,加强乳腺癌、宫颈癌等综合防治。保障妇女平等受教育权利和就业权益,消除就业性别歧视。持续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严厉打击侵害妇女权利的违法犯罪行为。健全家庭发展支持政策。
强化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切实保障儿童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和参与权,加强儿童肥胖、近视、心理行为异常等防治。提高儿童医疗保健服务水平。加强困境儿童福利保障,扎实做好流动儿童、留守儿童关爱服务。强化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预防和治理,有效防治学生欺凌,加强未成年人网络保护。
加强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完善退役军人组织管理、工作运行和政策制度体系,深化基层退役军人服务站融合建设。健全优抚待遇动态调整机制,加强优待项目统筹管理,发展崇军养老、医疗社会化优待新模式。推进退役军人高质量安置就业,强化就业服务和创业支持。做好困难退役军人兜底保障。
提升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能力。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和关爱服务制度,推进“残疾人之家”建设。强化对重度残疾、多重残疾、一户多残等群体的兜底保障,加强重度残疾人托养照护。提升残疾预防和康复服务水平,发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促进残疾人职业教育发展。推进公共设施、信息交流、社会服务无障碍环境建设。
第十四章 健全推动共同富裕体制机制,持续缩小“三大差距”
增强敢闯敢试、改革破难的担当精神,推进制度创新、机制创新、政策创新,加快形成以中等收入群体为主体的橄榄型社会结构,为促进共同富裕提供更加强大的内生动力和制度保障。
第一节 完善缩小城乡区域差距机制
畅通城乡人口双向流动渠道。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推动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社会保险、住房保障、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等享有同迁入地户籍人口同等权利。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推进居住证“互认转换、一证通联”集成改革,完善“人地钱”挂钩政策体系。壮大乡村人才队伍,实施“青创客入乡扎根”计划,强化青年入乡“引育用留”全链条政策供给,加快形成百名“浙农英才”、千名乡村产业“头雁”、十万名“新农人”乡村人才矩阵。
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有序推进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加强承包合同规范管理,积极探索土地流转价格合理形成机制。扎实推进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加强农村宅基地规范管理,鼓励农户通过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盘活利用合法拥有的住房。节约集约利用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有序推进入市改革,健全增值收益分配机制。
加快山区海岛乡镇高质量发展。立足资源禀赋、经济基础、区位条件,着力优产业、优民生、优生态,推动形成以强带弱、功能互补、组团共进的山区海岛发展新格局。统筹推进区域生态资源保护和开发,推动公益性与经营性项目整体规划、一体实施,发展特色旅游产业,共建区域品牌体系,实现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统一。提升区域道路交通、公共服务设施水平,提高基本公共服务质效。完善山区海岛高质量发展支持政策,“一镇(乡)一方案”引导错位发展、特色提升,探索推进经济强镇与山区海岛乡镇结对帮扶。
第二节 健全居民增收长效机制
加大收入分配调节力度。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健全各类要素由市场评价贡献、按贡献决定报酬的机制,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完善劳动者工资决定、合理增长、支付保障机制,落实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强化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深化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国有企业薪酬分配制度改革。推广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建设“无欠薪”城市。多渠道增加城乡居民财产性收入。加强税收、社会保障、转移支付等再分配调节。更好发挥第三次分配作用。
稳步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规模。实施城乡居民增收计划,深化“扩中提低”改革。推动技术工人技能水平和薪酬待遇“双提升”,落实技能人才薪酬分配政策。提高高校毕业生就业匹配度,支持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落实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多措并举促进中小企业主和个体工商户稳定经营持续增收,落实和完善各项减税降费政策。积极培育高素质农民和农村致富带头人,健全先富带后富促共富机制。
第三节 深化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改革
稳步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制定实施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政策,推行由常住地登记户口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制度,加强县域基本公共服务供给统筹,逐步缩小区域基本公共服务资源差距。突出享有机会公平、效果大致相当导向,健全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探索开展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实现程度评价。完善基本公共服务范围和内容,适时纳入群众急需的服务项目,合理提高公共服务支出占财政支出比重,完善投入保障长效机制。
优化公共服务提供方式。突出政府保障基本、社会多元参与、全民共建共享,提升公共服务供给能力。探索将更多公共服务项目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健全社会资本进入退出、运营监管、政策支持制度体系。建立覆盖全生命周期的人口动态监测体系,根据人口规模和服务半径,推进跨领域跨区域公共服务资源共建共享、要素一体统筹、政策融合协同,探索推进公共服务片区集成供给和差异化布局。【下转第12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