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第6版】提速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实施“芯屏端软”产业链跃升工程,重点发展半导体集成电路、新型光电显示、智能终端、软件与信息服务等细分领域。聚焦模拟芯片与功率器件、先进封装测试、专用装备、半导体材料、芯片设计等关键环节,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特色工艺集成电路产业集群。巩固光电传感优势,重点发展高分辨率摄像模组、柔性显示等产品。延伸智能终端产业链,打造“芯片—器件—整机—系统”全链条生态。推动基础软件、工业软件、嵌入式软件等关键软件产品创新突破,高水平建设宁波软件园。
推动绿色能源产业规模化发展。协同推进风电、光伏、储能、核电等产业发展,打造多能互补、业态融合的能源产业发展格局。加强能源领域关键核心技术和装备攻关,建设高能级能源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加快新型储能规模化商业化发展,培育壮大能碳综合服务商、电储能企业、负荷集成商等新兴主体,加快发展专业化节能环保服务。布局建设现代能源装备产业园,提升清洁能源装备制造业能级,构建“装备制造+场景应用+服务驱动”的全产业链生态。加快建设浙江(华东)深远海风电宁波母港。
大力培育生命健康产业。重点发展创新药、高端医疗装备、健康食品等细分领域,打造长三角重要的生命健康产业研发、转化与制造高地。加强创新研发全链条支持,强化前沿技术攻关,引进培育一批医药合同研究组织,加快建设药物发现、临床试验、产业孵化等创新平台。布局建设生命健康产业园,研究组建医疗器械、生物制造产业创新中心,建设宁波海洋生物医药产业集聚区。深入推进产医融合,鼓励企业与高水平医院合作,建立医企融合示范基地,加速临床研究成果转化。
加快壮大航空航天与海工装备产业。提升高端航空航天零部件与新材料、特色航空航天整机装备、机载(星载)设备、高端船舶与海工装备产业规模,加快布局商业航天器、卫星互联网、绿色海工船舶、深海潜航器等赛道。推动濒海创新性科研试验商业航天基地建设,集聚发展商业航天器制造、组装、测控与运维产业。提升船舶与海工装备自主研发设计、专业化制造及设备配套能力,拓展深海作业机器人等高端装备领域。
推动低空经济产业创新发展。聚焦低空安全主赛道,加快构建“技术突破—场景验证—产业应用—体系升级”发展格局。加强低空智能网联、高功率密度驱动电机、轻量化材料等核心技术攻关,夯实低空航空器整机及关键零部件制造基础,加快布局低空安防、智能感知系统等特色赛道,培育发展低空设计研发、测试验证、适航认证等服务,有序推动“低空+”场景应用。支持汽车零部件、电池系统、新材料等行业头部企业向低空经济领域拓展。谋划建设研发制造、场景应用核心片区,优化布局无人机起降场、智能基站等设施,加快构建“三网一平台”低空基础设施。支持鄞州建设省低空经济“先飞区”试点。
第三节 前瞻布局一批未来产业
强化技术创新赛道识别,积极开拓具身智能、前沿新材料、氢能与核能、激光制造等成长型赛道,加快培育深海深地、固态电池、细胞基因诊疗、合成生物等突破型赛道,前瞻布局量子科技、脑机接口、原子级制造、6G等颠覆型赛道。探索多元技术路线、典型应用场景、可行商业模式、市场监管规则,重点引育一批掌握核心技术的未来产业领军企业。健全投入增长和风险分担机制,组建未来产业母基金,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与成果转化服务体系。
第四节 促进服务业优质高效发展
加快生产性服务业补短提能。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延链强链,做强港航物流、现代贸易、现代金融等支柱服务业,做亮科技服务、数字服务、高端专业服务等新兴服务业。深化国家级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试点,大力发展服务型制造,鼓励制造业企业培育“产品+服务”业态,支持服务业企业延伸制造环节,打造一批“制造+服务”标杆企业与创新平台。加快服务业创新发展区提质升级,完善梯度培育机制。实施“平台+产业”双向赋能行动,健全常态化监管机制,促进平台经济创新和健康发展。
推动生活性服务业提质升级。突出高品质多样化便利化,加快发展健康、养老、育幼、文旅、体育、家政、住宿、餐饮等业态,加强公益性、基础性服务业供给,培育形成一批知名服务品牌。依托特色商业街区、旅游休闲街区和商圈,打造一批业态丰富的生活性服务业集聚区。提升社区生活圈能级和水平,丰富线下体验点、无人便利店、智慧菜市场、新式书店等新业态。完善行业准入、资质管理、质量监管体系,推进重点领域标准化建设。
加快推进服务业扩大开放。深化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构建“市场准入—要素流动—规则对接—监管协同”服务业扩大开放体系。聚焦电信服务及数字产业、商贸文旅、医疗康养、交通运输服务、贸易投资便利化、境外人才入出境与从业执业等重点领域,开展改革创新探索和压力测试。制定服务业扩大开放重点领域招商目录,加大互联网虚拟专用网服务商、外资护理学院等招引力度。加快完善跨境要素流动等监管服务体系,推动境内外管理规范相通相容。
第五节 做强产业发展平台主体
优化产业空间与平台布局。推动产业功能区差异化、特色化、协同化发展,增强开发区引领支撑作用,打造“两带多园”产业空间格局。高水平推进工业集聚区建设,做专做强战略产业园和优势产业社区,健全工业区块控制线动态调整机制,强化空间资源保障,稳步有序推动区外企业腾退搬迁入园,加强项目准入管理。探索建立“产业园区+创新孵化器+产业基金+产业联盟”一体化推进模式,推动工业社区化管理服务模式全覆盖,提升园区专业化运营水平。完善园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推进绿色低碳改造。
加强优质企业梯度培育。坚持“抓大、扶小、育新”并举,加快形成龙头企业引领、大中小企业协同融通发展格局。支持领军企业通过兼并重组、资源整合、品牌输出等方式提升影响力控制力,打造更多产业生态主导型链主企业。建立专精特新“小巨人”、隐形冠军、单项冠军企业动态培育库,完善初创企业从孵化、加速到规模化发展的全生命周期服务体系。实施新一轮品牌质量标准提优工程,引导企业建立先进质量管理体系、参与国家和国际标准制修订,高水平打造品牌强市和质量强市。力争本土世界500强企业实现零的突破,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分别达到160家、700家以上。
第三章 建设全域高水平创新型城市,更好引领发展新质生产力
坚持以科技创新塑造发展新优势,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深入实施“1510”人才强市体系建设工程,打造全国领先的一流创新生态,提升区域创新体系整体效能,到2030年基本建成全域高水平创新型城市。
第一节 增强科技创新策源能力
打造重大科技力量矩阵。面向国家战略需求和产业发展需要,构建定位清晰、协同发展的区域重大科技力量体系。支持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发起、论证与预研。高水平建设全国重点实验室和省实验室,提升全省重点实验室、省技术创新中心、省新型研发机构等质效,争创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基地。增强中国科学院宁波材料所、甬江实验室、宁波大学、宁波东方理工大学、浙江大学“一院一中心”等科创策源功能,推动南北高教园区校城融合发展。实施科创平台“伙伴计划”,推进与企业共建创新载体,联合开展人才培养和技术攻关。建立以绩效为导向的科创平台评价和支持机制,推动有条件的产业技术研究院探索实行企业化管理、市场化运作模式。力争实现省级以上高能级科创平台重点科技创新领域全覆盖。
优化市域创新空间布局。坚持整体布局、错位协同,构建“一区引领、多极支撑、四圈共生”的全域创新空间体系。全面提升甬江科创区科创策源能力,联动推进科学港、青创港、数创港、总部港发展,强化高水平研究型大学、新型研发机构、企业研发总部等集聚发展,做强创新枢纽、产业创孵等功能。推动宁波高新区建设世界一流高科技园区,支持省级高新区聚焦主业做专做精,因地制宜打造一批特色园区。结合城市更新和工业用地转型,规划建设多形态、低成本、小尺度的嵌入式创新街区,打造环“室校院企”四类主体的创新生态圈。
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迭代实施“科创甬江2035”重点研发计划,聚焦新材料、人工智能与大数据、高端装备、新能源、生命健康五大科技创新赛道,开展前沿技术、颠覆性技术、重大关键核心技术研发和场景应用示范,积极承担国家和省重大科技创新任务。统筹优化基础学科建设和基础研究布局,完善多元投入机制,布局建设“基础研究试验区”。创新科技研发组织模式,支持科创平台实行项目经理人制,深化“企业出题、政府助题、平台答题、车间验题、市场评价”协同攻关机制,完善重点高校、科研院所、骨干企业联合揭榜挂帅机制。完善政府科技创新投入持续稳定增长机制,重点加强科研平台、人才引育、概念验证中心和中试平台、孵化器投入,市本级每年新增财力的20%以上用于科技创新方面投入,推动基础研发经费投入实现翻番。
第二节 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
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建立健全项目、平台、数据、人才等创新资源向企业集聚的政策体系,打造“科技领军企业—‘瞪羚之星’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雁阵,大力培育雄鹰企业、独角兽企业,“瞪羚之星”企业达到100家左右,每年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500家以上。支持企业建设高能级创新平台,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省级以上企业研发机构达1500家以上。支持龙头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推动“高校+平台+企业+产业链”结对合作全覆盖,促进“企业家+科学家+投资家”协同创新。支持企业承担市级以上重大科技攻关项目,加大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力度。落实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引导企业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推动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基本全覆盖。
加快科技成果高效转化应用。深化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建设。建强科技成果转化矩阵,推动概念验证中心、中试平台覆盖重点产业创新领域,创建市级以上概念验证中心30个、中试平台30个以上,推动资源开放共享。推进国家大学科技园迭代升级,支持各类主体建设创业孵化园、科技创业园等载体,提升专业化服务能力,创建部级卓越孵化器5家以上。健全专利转化运用长效机制,招引培育研发设计、检验检测、认证认可、技术标准、知识产权等科技服务机构。
加大应用场景建设开放力度。因地制宜建设一批综合性重大场景、行业集成式场景、高价值小切口场景,加快场景资源开放和新场景规模应用,建成10个以上高水平示范应用场景。建立新技术、新产品、新方法的行业准入机制,率先在制造、港口、海洋、低空、政务等重点领域推进创新应用场景示范工程,构建“技术—产品—场景—产业”转化闭环。打造场景创新促进中心,推行“用户定义场景、企业主导建设、政府搭台支持”模式,支持龙头企业牵头建设场景测试验证平台和开放实验室。完善场景供需对接机制,定期发布“场景机会清单”“技术能力清单”,举办场景应用大赛。
第三节 一体推进教育科技人才发展
协同推进创新型人才培养。完善拔尖创新人才培养体系,给予基础研究人才长期稳定支持。围绕科技创新、产业发展和国家战略需求,大力发展理工农医类学科专业和研究生学位点,争取2个学科进入全国一流行列。构建“现场工程师—产业工程师—卓越工程师”人才培养体系。实施“平台+人才”“项目+人才”等人才培育模式,大力培养“工程师+科学家”等复合型人才。探索大中小学人才一体化培养试点。深化推进产教融合,健全终身职业技能培训体系,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培养更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能工巧匠、大国工匠。
广泛集聚各类优秀人才。以创建国家吸引集聚人才平台为抓手,实施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有效的人才政策,迭代升级引育并重的甬江人才工程。加大高水平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引进力度,实施顶尖人才科技项目,探索“投拨联动”支持机制。大力招引海外高层次人才,加大直接认定力度,支持企业引进海外工程师,先行先试更加开放便利的签证、工作许可、长期居留和永久居留政策,打响“奔甬而来”引才品牌。加大青年创新人才引育力度,健全发现、选拔和支持机制。
激励人才更好发挥作用。推进校院企高层次人才“互聘共享”,试点实施校企联合培养博士后,累计选聘“科技副总”“产业教授”1000名以上。推进人才“企业认定、政府认账”,开展科技人才精准评价机制试点,建立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导向的人才评价体系。建立适应高校和科研院所特点的岗位设置和薪酬制度,探索高端人才薪资“知识价值分配机制”,提高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收益比例,开展“先研后股”科技成果转化模式国家试点。做实擦亮“宁波五优、人才无忧”服务品牌,为各类人才提供精准政策服务、品质生活服务和多元安居服务。
第四节 营造一流创新创业环境
健全科技金融服务体系。构建“投贷债保担”联动支持机制。发挥天使投资引导基金作用,撬动更多耐心资本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打造科创基金集群。鼓励商业银行设立科技金融专门机构,推广企业创新积分、科技企业“研值”信贷增信机制,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余额达到1600亿元以上。加大力度支持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企业上市融资,加大科技创新债券发行力度。健全覆盖科技型企业全生命周期的保险产品和服务体系,深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险创新,鼓励保险资金参与实施重大科技任务。健全科技担保专项支持机制。
推进科技创新开放合作。积极参与国际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支持国际一流科技组织在甬设立研究机构。支持企业在境外设立研发机构,共建科技合作园区、技术转移中心等平台,统筹布局建设海外离岸创新中心,支持创新主体牵头或参与设立运行国际科技组织。建设上海(长三角)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关键支点,推动甬江科创区与G60科创大走廊、杭州城西科创大走廊联动发展,加快甬港科创合作园等平台建设。强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自由贸易试验区联动发展。
营造更优创新创业环境。高水平建设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示范城市,深化知识产权“一类事”改革,加大侵犯知识产权违法行为惩治力度。提高国资创投机构投资风险容忍度,对前沿领域高风险科研项目建立尽职免责机制,对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实施包容审慎的监管机制。构建“创新宁波”科技活动体系,常态化举办国际学术会议、创新创业大赛、产学研合作对接会等品牌活动。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培育崇尚创新、宽容失败的创新文化,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科技法治、伦理、诚信、安全建设。
第四章 加快人工智能创新发展,推动全域数智化转型
深入推进数字宁波建设,全面实施“人工智能+”行动,构建基础支撑、技术创新、产业赋能、生态完善的人工智能发展体系,积极抢占人工智能发展制高点,建设人工智能产业发展基地和创新应用高地。
第一节 构建人工智能发展基座
强化算力资源统筹供给。落实全国一体化算力网规划要求,优化全市算力设施布局,实施中国移动长三角(宁波)算力基础设施、宁波新型通信枢纽等项目,谋划建设象山南田岛算力中心,高性能算力规模超过10EFLOPS。加快建设市级算力公共服务平台,统筹整合超算、智算、国资云等多源算力,实现算力资源统一纳管和高效集约共享。支持龙头企业自建智算中心,鼓励发展标准化、可拓展的算力云服务。建立算力资源统一调度平台与协同管理机制。加大算力优惠供给,降低中小企业算力使用成本。推动算力与电力系统协同发展。
加强行业模型研究开发。实施垂直模型和智能体能力提升工程,培育具有行业影响力的垂直模型30个。设立人工智能领域重大科技专项,布局建设研发创新平台,加强与顶尖人工智能企业和机构合作,推进垂直模型开发训练和算法创新。面向制造、港航、医疗等重点领域,引导优势企业加快开发场景应用大模型和智能体。
加强高质量数据供给。加快完善数据标准制度体系,健全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机制,迭代建设全市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开展国家城市可信数据空间创新发展试点,促进公共、行业、企业数据合规流通和融合应用,新建行业数据流通平台5个以上。积极探索基于价值贡献度的数据成本补偿、收益分成等方式,增强数据供给激励。推动公共财政资助项目形成的版权内容依法合规开放。推进国家数据产业集聚区试点建设,支持数据标注、数据合成行业发展,完善数据处理和数据服务生态。在先进制造、港航物流、医疗健康、金融服务、石化化工、新材料等重点领域,建设高质量行业数据集100个以上。
建设泛在智联信息网络。开展重点场景万兆光网试点,加快部署50G-PON光纤接入网。推进5G网络向5G-A升级,累计部署5G-A基站超过6000个,加快6G技术攻关与验证应用。全面推进基于互联网协议第六版(IPv6)的下一代互联网布局。积极融入国家、长三角区域量子通信商用干线网络建设。布局建设卫星互联网设施,推进通导遥数据一体化综合应用。建设市域一体化物联感知平台。
第二节 加快人工智能产业发展和创新应用
推动人工智能全产业链发展。大力发展智能原生技术、产品和服务,积极推进人工智能芯片、智能传感、智能软件等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产品创新。重点发展智能网联汽车、机器人等智能终端,探索发展智能家居、智能康养、视听终端、可穿戴设备等智能产品新形态。壮大人工智能企业梯队,加快引育一批智能原生企业,布局建设一批人工智能产业集聚区。大力培育人工智能应用服务商,发展“模型即服务”“智能体即服务”等,打造人工智能应用服务链。
大力实施“人工智能+”行动。推进人工智能在科学技术、先进制造、消费提质、公共服务等领域深度应用,布局建设人工智能行业赋能中心,新一代智能终端、智能体等应用普及率达到90%以上。坚持“一区一品牌”方向,支持有条件的区(县、市)搭建“全域+全景+全时”人工智能应用场景。推动甬江科创区打造人工智能产业地标、海曙高水平建设省人工智能创新应用先导区、鄞州建设省级人工智能赋能制造业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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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转第8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