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何晴 通讯员 陆波
昨日0时起,甬江流域进入为期4个月的禁渔期。2月28日晚11时30分,全市渔业(农业)执法人员在宁波三江口集结后,兵分三路开展巡查。
巡查组分别对姚江、奉化江、甬江的重点水域展开排查,重点关注了往年非法捕捞高发点位及渔船集中停泊点。其中,奉化江方向执法人员清理了3顶遗留网具,其余区域均未发现异常。
“一般来说非法捕捞发生在夜间,所以我们选择这个时段开展巡查。从当晚巡查情况来看,总体良好。”宁波市海洋与渔业执法队执法人员表示,甬江流域禁渔期,他们将联合多部门开展一系列执法行动。同时宁波市农业农村局已在姚江公园、青林湾大桥、北仑小港红联渡等重点水域安装23路智能高清摄像头,可实现全时段监控监管、实时推送非法捕捞视频预警。
根据相关规定,甬江、姚江、奉化江等9条干流的禁渔期4个月,禁渔水域总长约248公里,涉及7个区(县、市)、53个乡镇(街道)。全市127艘内河捕捞渔船停止作业,禁渔时间持续至6月30日24时。
记者了解到,甬江流域水生资源丰富,主要淡水产品有:鲤鱼、黄鳝、鲫鱼、泥鳅、鳙鱼、乌鱼、草鱼等。每年的3月至6月是多数鱼类的繁殖期和幼鱼的生长期,实施禁渔能为鱼类产卵、孵苗及幼鱼生长提供更好的环境,使渔业资源得以休养生息。
值得注意的是,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下称《渔业法》)将于2026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执法部门对非法捕捞行为的处罚力度将进一步加大。
如2013版《渔业法》仅对使用电、毒、炸等破坏渔业资源和渔业水域生态环境的行为处罚作了明确,相比之下,2026版《渔业法》不仅大幅提高了对此类行为的惩戒力度,更将监管关口前移,新增了对“携带”相关禁用装置、器具进入渔业水域行为的处罚。
在禁渔期间,除娱乐性游钓和休闲渔业外,禁止所有捕捞作业。广大群众如发现违法现象,请向渔政执法部门提供线索,举报电话:1234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