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 关于宁波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6年1月24日宁波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宁波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何小华检察长代表市人民检察院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民检察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6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对浙江、对宁波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践行“八八战略”,紧扣总书记“4+1”重要要求和省委“132”总体工作部署,认真落实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工作要求,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坚定践行“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勇于开展自我监督”,大力弘扬“六干”作风,更好发挥领跑和带动作用,为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社会大局保持平安和谐稳定,确保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提供有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