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成立崇军医疗优待联盟

记 者 徐丽敏

通讯员 陈曦希

“八一”建军节当天,宁波市崇军医疗优待联盟成立活动在鄞州第二医院举行。

活动现场,解放军联勤保障部队第九〇六医院、浙江省荣军康复医院、海曙区人民医院、宁波市第九医院、镇海区中医医院、北仑区人民医院、鄞州第二医院、奉化区人民医院、余姚市第二人民医院、慈溪市人民医院、宁海县第一医院、象山县红十字台胞医院共12家二级乙等以上医疗机构与市、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签署了合作协议,成为宁波市崇军医疗优待联盟首批成员单位。

联盟医院为现役军人、宁波市户籍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提供覆盖全市的“五优先”“四优惠”“三优享”崇军医疗优待服务。

下一步,我市将以崇军医疗优待联盟为载体,坚持待遇与贡献匹配原则,不断探索崇军医疗优待新举措,深化军地医疗合作共建,着力增强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尊崇感,持续营造全社会尊军崇军浓厚氛围,奋发有为推进建设高品质“崇军宁波”。

【崇军医疗优待服务指南】

1.崇军医疗优待服务的人员范围?

答:现役军人、宁波市户籍退役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

2.崇军医疗优待服务具体包括哪些?

答:联盟医院为现役军人、宁波市户籍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提供覆盖全市的“五优先”“四优惠”“三优享”崇军医疗优待服务,“五优先”:优先挂号、优先就诊、优先缴费、优先取药、优先体检;“四优惠”:免费心理咨询热线0574-88398277、免收住院陪诊躺椅费、定期为驻甬和驻训部队义诊、优惠体检;“三优享”:烈士遗属、在乡复员军人、参战参试退役军人、1至6级残疾军人,在“五优先”“四优惠”的基础上,再叠加重病陪诊服务(需预约)、专用病房、优质医疗资源转诊三项优享服务。具体优待措施以各医院实际规定为准。

3.享受崇军医疗优待服务的注意事项?

答:本人携带身份证、退役军人优待证或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优待证等相关有效证件。就医时主动出示证件并配合核验,遵守医疗机构的各项规定,文明就医。

4.崇军医疗优待服务有什么管理要求?

答:优抚对象医疗优待资格实行动态管理,与优抚对象身份认定信息同步更新。优待证(或相关抚恤补助证件)仅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冒用。对违规使用的,一经查实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2025-08-28 1 1 宁波日报 content_232916.html 1 3 宁波市成立崇军医疗优待联盟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