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灯“复明”,更要让管护“长明”

张忠德

夜幕降临,本该是路灯绽放光芒照亮回家道路的温暖时刻,但近日不少网友向宁波民生e点通群众留言板反映了居住地周围路灯不亮的问题,表示在黑夜中凭感觉行走,可能会踩空或者绊倒,存在安全隐患,呼吁有关部门尽快解决这些“心头患”(7月4日《宁波日报》民生版)。

宁波几处路灯的“失明”与“复明”,像一面镜子照出城市治理的细节短板。高新区步行道的台阶绊倒过夜跑者,江北区压赛村的小巷曾让居民摸黑前行——这些问题最终都解决了,“网友反映—部门修复”的模式,总透着点被动的仓促。

路灯虽小,却是民生“晴雨表”。可现实是,高新区沿山干河步行道的灯“很久没亮过”,郡柳路整条路陷入黑暗,非要等市民带着手电筒出行、在留言板反复呼吁,才有人来修复。这种“民不发声,问题不解决”的循环,暴露的不是技术短板,而是管护机制里的“惰性”。

细究起来,问题不在“修不好”,而在“想不到”。真正的梗阻,在于缺乏主动发现问题的“嗅觉”。新建步行道的管护责任有没有明确到人?老旧小区的线路有没有定期巡检清单?这些基础工作的缺位,就会让本可预防的小毛病拖成民生痛点。

城市治理的精度,往往就藏在一盏灯的明暗里。要让路灯真正“长明”,不能只靠“头痛医头”的抢修,更需织密管护的“责任网”。比如,给每条路的路灯划定“管家”,将巡查频次写进制度;给老旧线路建份“体检表”,提前排查隐患。唯有从“被动响应”转向“主动守护”,才能让光明不必等呼声。

一盏灯的亮度,照见的是城市服务的“响应速度”。当“主动发现”代替“被动应付”,当“定期维护”取代“事后补救”,路灯才能真正成为夜晚的守护者。毕竟,市民期待的不是“反映后能修好”的承诺,而是“根本不用反映”的踏实。

(欢迎投稿,来稿请发民生邮箱187168466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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