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命:
徐栋为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尹振国为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张华、张梦琬为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洪婧为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毛明强为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马宁为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宁波知识产权法庭)副庭长;
吴节祥、王岚为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清算与破产审判庭副庭长。
免去:
张奇辉、徐栋的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施晓的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张华的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吴节祥、王岚的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职务;
毛明强的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宁波知识产权法庭)副庭长职务;
张东风的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