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孙佳丽 通讯员商舞)昨日,宁波发布公告,将落实国家汽车、家电以旧换新补贴,开展国家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购新补贴活动。
新一轮补贴包括车辆报废更新补贴、汽车置换更新补贴、家电消费补贴及3C产品购新补贴。补贴对象均为个人消费者。
根据公告,车辆报废更新补贴分为2万元和1.5万元两档。
报废本人名下2012年6月30日(含当日,下同)前注册登记的汽油乘用车、2014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柴油及其他燃料乘用车或2018年12月31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或在宁波市内购置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即可一次性补贴2万元。
报废本人名下2012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汽油乘用车、2014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柴油及其他燃料乘用车,或在宁波市内购置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即可一次性补贴1.5万元。
汽车置换更新补贴针对燃油乘用车、新能源乘用车,最高补贴1.3万元、1.5万元。
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对个人消费者转让(变更除外)或报废本人名下乘用车,并在宁波市内购置新乘用车的,根据新车价格分档给予一次性定额补贴。
补贴申请人名下旧机动车应在2025年1月8日前登记在本人名下,旧车转让或报废、新车发票开具时间应在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新车登记时间应在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1月10日期间。补贴申领期间,新购车辆应登记在申请人名下。
无论是车辆报废更新补贴还是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消费者因新车交付延期等原因,自2024年7月25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仅取得部分证明材料,并在2025年2月28日前取得《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等全部证明材料的消费者,纳入2025年补贴范围。
家电消费补贴和3C产品购新补贴也已落地。
2025年12月31日前,个人消费者购买电视机(含投影仪)、冰箱(含冰柜)、空调(含中央空调)、洗衣机(含干衣机)、家用灶具(含集成灶)、吸油烟机、电脑、热水器(含壁挂炉)、洗碗机、净水器、微波炉、电饭煲等12类家电产品享受补贴。
一级、二级能效家电产品分别按照成交价格的20%、15%享受立购立减补贴。对不设能效等级的商品按照成交价格的15%予以补贴。
每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空调每人可补贴3件。每件商品补贴不超过2000元。在云闪付App搜索“浙里焕新”小程序,进入“家电以旧换新”专栏,即可领取家电以旧换新补贴资格。
个人消费者购买6000元(含)以下手机、平板(含学习机)、智能手表(手环)等3类数码产品,按照成交价格的15%享受一次性立减补贴。
每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每件商品不超过500元。在云闪付App搜索“浙里焕新”小程序,进入“数码3C补贴”专栏,即可领取数码产品以旧换新补贴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