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益丹 孙宇卓 史米可
美容卡、健身卡、理发卡……大家手头上肯定都有那么一两张充值消费卡。办卡时,商家承诺各种优惠,退卡退费时却难上加难,商家不给退、乱扣费,甚至直接卷款跑路!还有一些不法分子假借办理预付卡或预付消费的名义,进行非法集资活动。近年来,预付式消费成为消费者投诉的“重灾区”。
日前,爱家月子中心因经营不善造成全国性闭店,在宁波的三家门店也人去楼空,有的人花钱预定的月子服务“打了水漂”,有的产妇和婴儿已经入住却无人问津。目前,市、区两级均已成立工作专班,正在研究处置方案。
去年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将“大力提振消费”放在今年重点任务第一位。今年浙江政府工作报告也提出,提振和扩大消费,切实增强消费促发展基础性作用。如何治理预付式消费“陷阱”,促进消费市场健康发展,让群众放心消费?上周,甬派携手宁波日报、宁波民生e点通推出的《e眼问政·e起聊》两会特别节目邀请省人大代表、省律师协会常务理事、浙江波宁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徐虹,省人大代表、浙江万里学院文化与传播学院教授王彩萍一起关注预付式消费困局。
预付式消费,如何才能放心“冲”?欢迎您提出宝贵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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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大“陷阱”,如何破局?
主持人:概括起来,预付式消费有三大“陷阱”,即充值容易退钱难、消费维权举证难、商家跑路追款难。徐律师能否从法律专业视角,阐述一下您认为该如何治理?
徐虹:在法律层面,《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已对相关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消费者自身应熟知这些法律条文,才能依法维护自身权益。而对于相关监管部门而言,同样能够依据法律规定实施处罚措施,务必充分运用这些法律手段。
主持人:您对现行法律法规针对此类行为的处罚力度作何评价?
徐虹: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明确规定,针对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服务,若未及时履行相应服务义务的情形,应当依法退还消费者款项,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5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甚至可对相关企业予以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停业整顿等处罚。此次规定在内容上更为详实、具体,处罚力度也较大。
主持人:从消费者的角度出发,提高违法成本无疑是促使商家不敢肆意违法的关键因素。您认为当前的处罚力度是否还有进一步加大的空间?
徐虹:确实仍存在多种可采取的手段。刚才所提及的处罚主要是基于行政违法层面。但在实际情况中,存在一些极为恶劣的情形,部分商家并非以正常经营为目的,而是妄图通过出售预付卡骗取消费者的资金。针对此类情况,完全可以借助刑事手段予以追究。民众可向公安机关举报,由公安机关对其是否构成刑事犯罪展开侦查。一旦认定为刑事犯罪,便可依法判处刑罚,届时处罚力度将大幅提升。
若涉及诈骗行为,除行政处罚外,还需承担刑事犯罪的相应处罚。但是,若商家将骗取的款项挥霍一空,即便处以50万元以下罚款,其也无力支付,如此一来,消费者的维权之路恐依旧艰难。所以,从法律角度深入剖析,我们不仅要明晰法律针对此类现象的具体规定,也要知晓消费者依法维权的途径与可能获得的处罚结果,包括通过民事协商、民事诉讼等民事手段,以及行政处罚、刑事处罚等结果。不过,若要从根本上杜绝此类现象的发生,恐怕还需探索其他更为有效的预防措施。
主持人:由此可见,当前在预付式消费领域,商家的违法成本相对较低,法律法规的威慑力略显不足。王代表,您对此有何见解?
王彩萍:诚然,法律已对相关事宜作出了详尽规定。但从消费者立场审视,消费者在遇到此类问题时,应当增强防范意识与维权意识。与此同时,政府相关机构也有必要强化监管力度,为消费者提供切实有效的帮助。例如,是否可以建立企业信誉红黑榜制度?政府能否构建一
套预警机制,当商家存在被消费者投诉的记录时,及时向消费者预警,使消费者能够提高警惕、谨慎防范?
主持人:作为消费者,我们在购物时往往期望获得更多实惠。在充值预付卡时,若能在关键时刻得到有效提醒,便可抑制消费冲动,促使我们审慎评估该企业是否值得信任、是否值得充值。倘若消费者查看榜单后发现某企业风险较高,或许便会放弃充值;反之,若榜单显示商家信誉良好,消费者可能会更放心地进行预付式消费。当然,相关部门还需进一步提高监管的频率与强度,切实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放心充”如何让人放心?
为治理预付式消费“陷阱”,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宁波市消保委联合宁波市商务局早在2021年就开始探索预付式消费领域资金管理改革,打造“放心充”消费服务平台,并且建立政府引导、企业参与、市场运作的预付式消费资金管理新模式。2023年3月起,“放心充”消费服务平台正式运行并在宁波全市范围推广。相关数据显示,“放心充”消费服务平台针对预付式消费纠纷较集中的教育培训、二手车消费、家装行业、生活消费等领域,引入了115家市场经营主体,完成交易近14万笔,涉及监管资金近5200万元。
主持人:徐代表,您对“放心充”平台怎么看?
徐虹:从这些数字来看,似乎成果显著,然而相较于庞大的消费市场,入驻商家数量和涉及金额其实仍显不足。此平台应发挥规范预付式消费的示范作用,但在完善程度上仍有提升空间。例如,如何吸引更多人通过该平台进行预付式消费?怎样激发商家入驻平台的积极性,使其借助平台实现更好的产品促销?能否为消费者提供实惠?这些都值得深入研究。
主持人:的确,若平台对各方有益,大家自然会积极使用,否则平台便会形同虚设。王代表,您对此有何见解?
王彩萍:是的,该平台的设立体现了
政府在维护消费者权益方面所付出的努力。不良商家跑路等现象在各地屡见不鲜,各个城市也都在积极探索治理路径。我认为我们可以借鉴其他城市的优秀经验与有效举措,通过多样化的监管手段,切实解决预付式消费存在“陷阱”的问题。
主持人:今年的省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要提振和扩大消费。全面治理预付式消费“陷阱”,让老百姓放心消费,无疑也是提升消费信心的重要方面。
徐虹:在此次省人代会上,我提交了一份关于治理利用预付式消费模式侵害消费者权益乱象的建议,希望引起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进一步加强对这一领域的监管。
王彩萍:我认为徐律师提出的建议十分有建设性。对于广大消费者而言,大家都期望在2025年能拥有一个更好的消费环境和氛围。
主持人:消费非小事,放心是关键。可见,全面治理预付式消费“陷阱”,需要监管部门、商家及消费者携手合作,共同努力,使预付卡回归预付式消费的初心,让群众真正放心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