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强依法行政“智囊团” 鄞州区推进公职律师履职改革

撰文 何 峰 王奕丹

今年以来,鄞州区司法局以健全公职律师制度、统筹公职律师改革为抓手,紧盯机制健全性、履职能动性、业务专精性等方面的堵点,主动抓实顶层引领、队伍建设、多元履职“三步走”,充分发挥公职律师优势,建强法治政府“智囊团”。今年10月,鄞州成立综合执法公职律师服务团,服务保障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

建章立制 先行先试

鄞州区司法局联合区委组织部出台《鄞州区公职律师统筹参与政府法律事务实施办法(试行)》,明确公职律师队伍性质、职能职责,确保公职律师队伍建设推进有力有序、有章可循,全面推行镇(街道)法治审查员制度,为法治鄞州人才队伍建设加码。

针对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法审人才不足的问题,结合公职律师工作推动中存在的难点,鄞州区司法局联合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成立区综合执法公职律师服务团,清单化履职明细,健全法制审核咨询工作机制,提升行政执法办案质量。“该项目明确,综合行政执法局、镇(街道)就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可寻求公职律师指导帮助,精准化链接行政执法改革的痛点、难点,充分发挥公职律师作为党政机关法律顾问的职能作用,服务团项目被列入省司法厅‘1+10+N’改革项目。”鄞州区司法局相关负责人说。

鄞州区推出量化积分考核机制,将履职划分为承办案件类、法治审查类、普法调处类三大模块,评估公职律师在各类事项中发挥的作用。此外,鄞州区司法局指导部门、镇(街道)出台细化保障方案,将公职律师履职业绩作为工作绩效的重要参考指标,进一步提升公职律师积极性和荣誉感。

建强队伍 统筹使用

“通过全面摸排,盘活法律人才的‘蓄水池’。”鄞州区司法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在区级各单位自摸自查基础上,加强了部门间的沟通,全面掌握具有法学专业背景或具备法律职业资格的执法人员,形成公职律师后备人员名单。

鄞州区还建立常态化机制,加大法律专业人才配备、培养和使用力度,鼓励、支持在职公职人员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安排相关人员从事法律事务工作,推进各单位配备公职律师。对未配备公职律师的单位定期指导跟进,持续追踪、精准发力,确保各单位公职律师“能设尽设”。

聚焦提升公职律师专业素养。鄞州区建立全市首个公职律师实训基地,组织公职律师与社会律师结对开展业务交流,组织公职律师参加继续教育培训、业务交流、案件庭审旁听,提升公职律师的法律实务能力水平。

加强协同共享,开展“结对共享”“点单指派”“下沉融合”“公共服务”联动一体机制,实现公职律师统筹安排、流动使用。鄞州区制作“公职律师使用申请表”,形成“单位申请、司法局指派、三方衔接、高效运转”的管理运行模式,确保公职律师流转使用渠道流畅性。

多元履职 全面参与

公职律师既熟悉业务工作又熟悉法律知识,是复合型“双跨人才”。鄞州区出台相应政策举措,鼓励、引导公职律师积极参与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规范性文件起草、重点领域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述法评议等工作,实现行政领域公职律师“早介入”,深度参与、分析、研判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合理性,切实防范和降低行政风险。

“立足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要求,鼓励公职律师提供科学合理的法律建议,确保行政执法措施的准确性和有效性。同时,通过下沉监督、联合监督,确保执法过程的透明公正。”该负责人介绍,鄞州区的公职律师已参与大型执法监督活动8次。

在诉源治理中,公职律师凭借专业知识,当好矛盾纠纷的化解员。针对决策风险高、调处难度大、法律关系复杂的矛盾纠纷,鄞州区组织公职律师全过程跟踪、全领域参与、全环节把关。今年以来,鄞州区公职律师参与矛盾调处、涉法涉诉案件化解等40余件,践行和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

在普法中,鄞州区的公职律师成为法治宣传的引导员。在公共法律服务站,鄞州区安排公职律师接待来访群众、接听热线电话,协助解答法律问题。在国家宪法日、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等重要节点,公职律师深入村(社区)、企业、学校,开展上门送法、以案释法等活动,为提升公民和企业的法治素养贡献力量。

2024-12-20 1 1 宁波日报 content_190990.html 1 3 建强依法行政“智囊团” 鄞州区推进公职律师履职改革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