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快推进宁波城市国际化的决定

(2024年7月31日宁波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宁波工作会议部署要求,加快推进宁波城市国际化转型,切实提升城市国际竞争力、影响力和美誉度,助力打造共同富裕和中国式现代化示范引领的市域样板,特作出如下决定。

一、进一步强化开放意识,厚植国际化发展驱动力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把加快城市国际化作为提升城市发展能级和综合竞争力的重要抓手,进一步增强城市国际化功能,奋力建成全球链接力强、要素配置力强、辐射带动力强、示范引领力强的国际开放枢纽之都,率先打造国内国际双循环枢纽城市,为全面建设现代化滨海大都市提供有力支撑。

2.坚持服务大局和彰显特色相结合,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深度参与共建“一带一路”,充分发挥宁波港口、外贸、制造和文化等优势,因地制宜推进“港产城文”国际化,形成一批具有国际特质、宁波特色的重大标志性成果。

3.坚持以开放促改革,积极争取国家涉外领域改革试点,在扩大国际合作中提升开放能力,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全力擦亮“中国开放看浙江、浙江开放看宁波”的金名片,推动宁波在全面深化改革开放上走在前列,在建设高水平国际化城市上示范先行。

4.坚持以制度创新为引领,构建支持全面创新体制机制,主动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健全双向开放、链接全球的制度机制,以浙江自贸试验区宁波片区、中国—中东欧国家经贸合作示范区“两区”建设为主抓手,稳步扩大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形成一批高质量制度创新成果。

二、进一步发挥港口优势,提升国际枢纽硬核力

5.市人民政府及世界一流强港建设相关单位要高水平建设现代化港区,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港口基础设施,完善港口集疏运体系,以海铁联运为纽带紧密对接中欧班列,支持宁波舟山港集团加强与全球港口、船舶公司在市场和航线开发等方面的合作,加快推进大型邮轮码头及配套设施规划建设,融入国际多式联运大通道格局,提升全球链接辐射能力,打造世界级大湾区。

6.市、区(县、市)人民政府要出台支持航运服务业发展的政策,吸引国际知名港航服务企业和机构,共建国际特色航运服务基地、全球大宗商品资源配置基地、海铁联运示范基地和国际供应链创新中心,提高航运保险承保能力和全球服务水平,扩大“海上丝路”系列指数国际影响力,实现国际航运中心指数全球排名争先进位。

7.市人民政府要高水平打造“空铁一体”宁波枢纽,加快推进通苏嘉甬高铁、甬舟高铁建设,深化沪甬跨海通道、甬金高铁、甬台温高铁前期,构建省域“1小时交通圈”。推动宁波栎社国际机场提能升级,精准布局国际航线,拓展全货机航线网络,打造全国重要国际货运机场和全球物流体系重要节点。

8.市人民政府应当进一步完善我市国际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布局,提高国际网络访问性能,增强国际网络交换能力,巩固和提升全国领先的信息枢纽城市地位。

三、进一步推动产业升级,增强国际经贸竞争力

9.市、区(县、市)人民政府及发改、经信、商务等部门要聚焦“绿新高、大优强”方向,结合区域产业发展基础,迭代实施“361”万千亿级产业集群培育工程,护航企业高质量“引进来”和高水平“走出去”,深化国际产能合作和境外资源开发,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打造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和世界级先进制造业集群。

10.市、区(县、市)人民政府及科技等部门应当打造具有全球竞争力的开放创新生态,以世界一流标准推进甬江科创区等重大平台建设,引育国际领先的新型研发机构、技术成果、产业项目,集聚人才、资本等高端资源,着力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加快打造高水平创新型城市。

11.市、区(县、市)人民政府及发改、经信、科技等部门要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健全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体制机制,进一步推动产业链、创新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全力争创国家新型工业化示范区。

12.市、区(县、市)人民政府及发改等部门要扎实推进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进一步完善发展服务业体制机制,加快提升服务业现代化和国际化水平,聚焦重点环节分领域推进生产性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培育形成一批行业领军企业。

13.市、区(县、市)人民政府及商务、市场监管、投资促进等部门应当强化规划、政策、要素和项目统筹,充分利用海内外“宁波帮”资源,进一步完善投资促进机制。建立与国际接轨的监管标准和规范制度,优化外商投资市场准入、知识产权保护等领域办事指引,打造全球优质外资集聚地、头部企业投资向往地和一流营商环境新高地。

14.市、区(县、市)人民政府及商务、口岸等部门应当大力推动外贸领域制度创新、管理创新、服务创新、业态创新、模式创新,深化中国(宁波)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服务外包示范城市等平台建设,大力发展跨境电商、数字贸易、离岸贸易、中间品贸易等新业态,更大力度开拓国际市场、培育外贸新动能。

四、进一步优化人居环境,提高国际名城吸引力

15.市、区(县、市)人民政府及自然资源规划、生态环境、住建等部门应当加强对城市景观风貌的规划设计和控制引导,将国际化元素融入城市规划建设,完善“港产城文”功能布局。在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区域规划设计和建设项目方案中,力求整体大气、细节精致的效果。对标国际一流,健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推进绿色低碳发展,营造宜居宜业的城市环境。

16.市、区(县、市)人民政府及教育、人力社保等部门应当全力支持宁波大学、宁波诺丁汉大学、宁波东方理工大学(暂名)等高校进一步做优国际化办学特色,培育吸引高层次高素质人才,提升海外留学生吸引力。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大力引进优质国际教育资源,提高我市高中段及高中段以上国际合作课程教学质量和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办学质量。

17.市、区(县、市)人民政府及卫生健康等部门应当推进医疗卫生领域国际合作,鼓励我市医疗机构与境外高等院校、医疗机构、研究院所开展学术交流、科研合作、国际远程会诊等,提高医疗服务能力。

18.市、区(县、市)人民政府及商务、文广旅游等部门应当立足城市布局和商业特色,高品质谋划打造世界级商圈,加强场景式体验消费街区建设,多渠道扩大特色优质商品和服务进出口,打造集展览展示、采购交易、商贸服务、消费零售等于一体的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全面增强城市接待服务能力,推进酒店业、餐饮业向国际化、品牌化、特色化发展。

19.市、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构建与国际接轨的工作、生活配套体系,高标准建设国际化街区(社区),深化移民服务中心(站)建设,完善和规范公共服务领域外语标识,加强国际交往语言环境建设。

20.市、区(县、市)人民政府及科技、公安、交通、商务、外事等部门应当采取措施,提高入境人员工作和生活便利度,提升工作许可、交通出行、消费支付、离境退税等方面的涉外服务水平。

五、进一步深化人文交流,扩大国际交往影响力

21.市人民政府及发改、财政、商务、体育等部门应当整合相关资源,加强对会展业的政策引导和资金支持,加快国际一流场馆设施建设,加大头部会展企业招引力度。深化拓展与国际赛会组织合作,探索联合办展办会办赛,提升中国—中东欧国家博览会、WTA宁波网球公开赛等活动的国际影响力和链接力,争取永久落户一批高端会议展览、国际知名赛事、主场外交活动。

22.市、区(县、市)人民政府及公安、文广旅游等部门要以一流标准推进全域旅游大景区体系建设,整合利用雪窦山佛教名山、东方大港等特色资源,形成一批适应国内外不同层次游客需求、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旅游产品。应当用足用好144小时过境免签政策,提高出入境服务便利度,建设与国际接轨的游客服务体系和旅游环境,打造国际化旅游城市。

23.市、区(县、市)人民政府及文广旅游等部门应当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研究、传承和利用,深入实施文化基因激活工程,挖掘海丝文化、阳明文化、藏书文化、商帮文化等特色文化内涵,激发文化创新创造活力,打造独具特色的宁波文化品牌。

24.市人民政府应当集聚力量、整合资源,提炼推出彰显宁波特质、具有鲜明特色的城市品牌形象。构建更有效力的国际传播体系,建立健全对外宣传和城市国际形象推广机制,充分发挥好国际传播中心等平台作用,深化与海外媒体及中央、省级主流涉外媒体合作,丰富对外城市品牌形象展示渠道。

25.市、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出台促进民间外交的相关政策,扩大智库、非政府组织、社会团体间国际交流,加强与海内外“宁波帮”人士及海外侨胞、港澳台同胞联系,进一步加强主动服务、精准联络联谊,激发薪火相传的爱国心、桑梓情。扩大国际友城网络,建立健全友城合作平台化、项目化和常态化机制,充分利用友城渠道,提升城市国际知名度和美誉度。

六、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汇集国际化建设聚合力

26.市人民政府应当切实加大城市国际化工作推进力度,做好城市国际化工作的整体规划,健全完善城市国际化工作推进机制,研究解决城市国际化发展重大问题,协调推进重大项目建设。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履行属地责任,组织落实城市国际化发展的各项工作。

27.市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城市国际化专家咨询机制,邀请海内外专家学者参与宁波城市国际化建设相关政策、法规、办法制定和重大项目论证。加强对宁波城市国际化建设成果的宣传,动员更广泛的社会力量共同推进城市国际化建设工作。

28.全市各级司法机关要积极履行司法职能,深化司法国际合作,依法保护外商投资权益,努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为城市国际化发展提供优质司法服务和保障。

29.市和区(县、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要通过依法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开展视察调研等方式,加强对本决定执行情况和城市国际化推进情况的监督。

30.市和区(县、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应当充分发挥各级人大代表作用,组织人大代表围绕城市国际化开展专项调研和视察等活动,汇集、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督促有关方面落实推动城市国际化的各项工作。

2024-08-09 (2024年7月31日宁波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1 1 宁波日报 content_168770.html 1 3 宁波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快推进宁波城市国际化的决定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