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观点
■以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为引领,继续优化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加大污染防治力度,强化生态保护修复,加快推动绿色发展;通过科技创新和制度创新,促进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为市民创造更加美好的生活环境;加强与各部门之间的协同合作,形成合力,确保各项改革举措落到实处,为全省乃至全国生态文明建设贡献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坚定不移打好“生态牌”、走好“绿色路”、绘好“美丽篇”,改革健全更完备的绿色低碳发展机制,建设美丽中国先行示范区,率先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发展格局
聚焦建设美丽中国,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健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推进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摘自《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作出重要部署,强调必须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
中国式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内在要求。
如何坚定不移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健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为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贡献宁波力量?
为此,记者专访了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林伟明。
记者 冯瑄 通讯员 刘金鑫
美丽中国实践样本有了行动指南
记者:中国式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如何看待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
林伟明: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将聚焦建设美丽中国作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的重要方面,对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作出重大部署,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生态文明建设一以贯之的高度重视。
我们要坚持把学习好贯彻好全会精神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自觉把改革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在学深悟透、融会贯通、落细落实上下功夫,不断提升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能力和本领。
全会为宁波打造美丽中国的市域样板提供了坚实的理论指导和行动指南。
在美丽宁波建设新征程中,要以全会精神为引领,继续优化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加大污染防治力度,强化生态保护修复,加快推动绿色发展;通过科技创新和制度创新,促进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为市民创造更加美好的生活环境;加强与各部门之间的协同合作,形成合力,确保各项改革举措落到实处,为全省乃至全国生态文明建设贡献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绿色低碳让“蓝天常现碧水长流”
记者:宁波的生态文明建设都取得了哪些改革治理成果?
林伟明:过去几年,宁波生态环境系统坚持改革引领、系统重塑,以强化责任落实、培育绿色动能、拓展大美空间、夯实治理基础为突破口,形成了一批具有宁波辨识度和影响力的改革治理成果。
一是绿色低碳发展的长抓长促机制进一步巩固深化。
形成以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任“双组长”、市级各重点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美丽宁波建设领导小组。
市委、市政府先后印发出台美丽宁波建设规划纲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规划、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及碳达峰碳中和“1+N+X”实施方案,生态环境状况报告制度在全省率先实现“市县乡”三级全覆盖。
二是绿色低碳发展的产业结构功能进一步建强壮大。
坚持“绿新高、大优强”现代产业体系的建设提升,累计创建国家级绿色工厂98家,居副省级城市第二位。
聚力建设世界一流强港和现代化港区,实现集装箱港区高压岸电全覆盖,一年以来累计完成集装箱海铁联运792万标箱,共节约燃油5亿升,每年减少道路集卡通行超10万辆。
三是绿色低碳发展的环境质量基底进一步打牢夯实。
在治水方面,率先在全省谋划建立“污水零直排区”工作机制,全面实施“甬有碧水”环境质量及排水绩效考评制度,连续6年夺得全省“大禹鼎”。
在治气方面,以创建全域“清新空气”示范区为目标,在全国率先实施石化化工行业废气治理全流程管控改革试点,推进工业集聚区“绿岛”集成改革,空气质量连续7年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在执法监管方面,率先打造生态环境数字化指挥中心,形成“日常不扰、无据不查、轻微不罚”预防式执法监管宁波模式,获评全省法治政府最佳实践项目。
四是绿色低碳发展的城乡共美格局进一步拓展延伸。
在全省最早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并由市人大颁布实施,开展全国首批生态环境“三线一单”与国土空间规划衔接试点,形成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成果。
深化全国首个全域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和首批城市有机更新改革试点,加速空间重塑、环境重整,新增高质量耕地334公顷,盘活低效建设用地571公顷。
深化重点区域、重要领域生态补偿机制,建立四明山等重点生态功能区补偿和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其中,四明山每年获得市财政专项资金2亿元,发布落实全省最高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
五是绿色低碳发展的全民参与意识进一步培育凝实。
在全国首创“生态环境议事厅”模式,“绿满港城”等5个案例入选“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全国十佳,数量居全国第一。
发布实施《宁波市市民生态环境行为准则》,建立完善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公众有奖举报机制。
发布全国首个生物多样性友好乡镇地方标准,在全省率先建成全域生物多样性观测网络。
勾勒全方位共富大美画卷
记者:今后几年是我市高水平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关键期。如何正确处理好发展与保护等五大关系,将美丽改革进行到底?
林伟明:我们将坚定不移打好“生态牌”、走好“绿色路”、绘好“美丽篇”,改革健全更完备的绿色低碳发展机制,建设美丽中国先行示范区,率先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发展格局。
一、完善全领域绿色低碳发展体系。
以“双碳”目标为引领,健全完善碳达峰碳中和“1+N+X”政策体系。
全面打造减污降碳协同创新体系。深化落实减污降碳协同创新城市建设方案,研究发布减污降碳协同指数,深化多领域多层级多样化减污降碳协同试点体系建设。
加速建强绿色产业与新型能源供给体系。一体打造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
以打造新能源汽车之城为契机,打造“源网荷储”多元协同的新型电力系统。系统构建城市低碳运行体系。
深化“四港联动”发展政策,推进海铁公多式联运示范,建设绿色高效港口集疏运体系,推进公共交通领域新能源汽车全覆盖。
二、优化全要素环境污染防治体系。
以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的需求为导向,持续深化污染防治攻坚推进机制,全要素推动环境品质提升。
打造“清新蓝天”治理机制。重点改革健全中小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收集治理活性炭再生服务监管体系,巩固深化石化化工行业绩效评价及提级治理长效机制。
出台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露天禁烧工作实施意见,完善重污染天气分级预警响应机制。
完善“甬有碧水”治理机制。深入推进“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及城市污水处理设施扩容提标、互联互通。
深化全域幸福河湖示范创建行动,推动形成全域幸福河湖格局。制定落实入海河流氮磷控制计划,严格执行海水养殖尾水排放标准,“一湾一策”推进美丽海湾建设,加快提升近岸海域水质。
深化“清废净土”治理机制。加快建设“无废城市”,高水平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完善“无废指数”评价细则,健全一般工业固废与生活垃圾协同、中小微企业危废收集处置机制,推进危废“趋零填埋”。推行农用地分类管控制度。
三、构建全地域国土空间管治体系。
以全域国土空间综合整治试点为牵引,加快推进空间重构、资源重组、功能重塑、产业重整、环境重生,提升国土空间资源环境承载力。
优化空间规划体系。深化“多规合一”改革成果,全面实施新一轮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优化农业、生态、城镇等各类空间布局,为市域空间开发保护提供战略引领、强化刚性管控。
强化空间准入联动,建立生态环境保护“三线一单”与国土空间“三区三线”、工业空间“两区两线”相互衔接机制,有效兼顾生态保护和开发建设需要。
健全蓝绿屏障体系。重点打造山—城—海生态通廊,高起点规划建设植物园体系,高质量建设翠屏山中央公园“都市绿心”,系统构建城乡一体“300米见绿、500米见园”的开放绿地系统。
四、筑牢全链条生态安全防控体系。
以构建全覆盖、多层次、立体化生态安全风险防控体系为抓手,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为公众提供安全可控的高品质环境健康保障。
打造全链式生态安全防范机制。构建上下游、跨区域环境应急联防联控机制。建立重大新发突发传染病、动植物疫情联防联控机制,探索建立环境健康风险评估和防控制度。
完善闭环式问题排查整改机制。以生态环境非接触式监管国家试点为契机,构建生态环境智慧执法体系。
建立实施涉企生态环境行政执法经济影响评估制度,最大限度减少行政执法对企业生产经营产生的负面影响。
全面推进生态警务建设,探索建立“生态行刑共治中心”联勤体系。
五、塑造全方位共富大美建设体系。
以生态美促进共同富为路径,全域绘就“田园城市、都市乡村”大美画卷,全面拓展“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转化通道。
高标准实施新时代“千万工程”。完善城乡风貌管控制度,整县推进和美乡村建设,高水平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出台全面深化美丽宁波建设实施方案,研究发布美丽县域发展指数。
主动融入长三角地区共保联治和一体化制度创新,共同推动高水平建设绿色美丽长三角。
建立重点区域常态化GEP核算制度,探索建立特定地域单元生态产品价值(VEP)核算导则,完善核算结果应用体系。
推进林业经营绿碳、海洋蓝碳等生态系统碳汇价值转化,大力推广EOD开发模式。
推进生态环境权益交易市场化改革,完善排污权、水权、林权等交易机制,探索区域性碳普惠机制和应用场景建设,推进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完善与生态产品质量和价值挂钩的财政奖补机制。
六、健全全维度现代环境治理保障体系。
以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为动力,充分发挥法治引领、科技驱动、数智赋能作用,着力构建从山顶到海洋的保护治理大格局。
加快研究制定促进绿色低碳发展地方性法规,推进土壤污染防治等“小切口”“新领域”立法,迭代升级形成覆盖“市县乡”三级的生态文明建设情况报告制度。
建强“天空地海”一体化监测网络,全方位构建生态环境智慧大脑。建立健全重大环境决策公众参与制度。推进绿色低碳创建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