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捡到的猫头鹰送到派出所

​“小孩哥”这次又立功了

记者 王晓峰 通讯员 罗校校 史杰柯

“警察叔叔,我们捡到一只猫头鹰!你看,就在这里!”7月6日,余姚凤山小学二年级学生潘安润在家长的陪同下,走进当地凤山派出所接警大厅,将一个笼子交到民警手中。

原来,潘安润的爸爸潘先生是一名钓鱼爱好者。他在河边垂钓时,发现河面上漂浮着一只幼鸟。它在不停地挣扎,似乎受了伤。潘先生立即将它捞起,并找了一个纸箱进行临时安置,随后将其带回了家。

到家后,潘先生就发愁了:这是什么鸟啊?又该如何处理呢?这时,他儿子潘安润看到了,回想起自己曾在短视频中看到过的猫头鹰,于是父子俩一比对,认定这“小家伙”就是猫头鹰。

潘安润和爸爸商量后,决定将“小家伙”送到派出所,请求民警联系相关单位,对它进行救治。

值班民警胡溢洋接过这只幼年猫头鹰,对其进行初步检查。确认无误后,他联系余姚陆生野生动物收容救护中心。工作人员到场鉴定后,确认这是一只“领角鸮”,俗称猫头鹰,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目前,动物收容救护中心工作人员已将这只幼鸟猫头鹰送到动物救助站进行救治,待其恢复后将放归大自然。工作人员和民警为潘安润及其父亲救助野生动物的爱心举动点赞。

另据记者了解,近年来宁波的自然环境越来越好,市民对野生动物的保护意识也越来越强,说明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理念逐渐深入人心。民警提醒,市民主动保护野生动物的行为值得肯定,但也要注意,在发现野生动物受伤或被困的情况下,应及时报警,千万不要随意处置,否则很有可能一不小心触犯相关法律;其次,有些野生动物警惕心极强,有时好心投食,却有可能被攻击。

2024-07-10 把捡到的猫头鹰送到派出所 1 1 宁波日报 content_162957.html 1 3 ​“小孩哥”这次又立功了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