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宁波市转办第三十批群众信访举报件40件

我市公开第二十一批信访件边督边改情况

6月6日,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宁波市移交第三十批群众信访举报件40件。从信访举报件生态环境问题类型来看,涉及水9件、大气14件、土壤7件、生态3件、噪声4件、其他污染3件。从区域分布上看,海曙4件、江北2件、镇海2件、北仑6件、鄞州5件、奉化4件、余姚5件、慈溪6件、宁海3件、市直3件。截至当日,宁波市已累计收到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信访举报件358件,所有举报件均已及时转交相关区(县、市)和市直部门处理。

截至2024年6月6日,对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宁波市移交的第二十一批群众信访举报件12件,各责任单位均按要求上报调查处理情况。

根据工作安排,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进驻时间为1个月。进驻期间(2024年5月7日—6月7日)设立专门值班电话:0571—87666616,专门邮政信箱:浙江省杭州市第A292邮政专用信箱。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8:00—20:00。根据党中央、国务院要求和督察组职责,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主要受理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信访举报,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信访举报问题,将按规定交由被督察地方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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