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种海鲜禁捕后

哪些水产品我们可以吃?

记者 王岚

每年的东海伏季休渔期,是海洋生态“休养生息”的关键期。根据相关规定,5月8日至8月1日,8种海洋捕捞冰鲜或者活体水产品禁止销售。记者昨天从市场监管部门了解到,5月8日凌晨2点,象山县启动了违禁渔获物突击检查,其他各地也陆续启动检查。

根据相关规定,5月8日至8月1日,禁止在农贸市场、超市、临时摊点等各类交易场所,以及饭店、大排档等餐饮场所销售带鱼、大黄鱼、小黄鱼、银鲳、鲐鱼、三疣梭子蟹、龙头鱼、虾蛄等8种海洋捕捞冰鲜或者活体水产品。

在以上水产品禁售期间,相关监管部门将重点检查水产交易市场、农贸市场、超市、饭店、排档等涉渔经营场所,看是否有出售海洋捕捞冰鲜或者活体水产品违禁渔获物,督促摊主严格遵守渔获物销售监管标准,在进购渔获物时根据相关要求做好索证索票工作。

那么,休渔期间,哪些水产品可以继续卖?

市场监管人士表示,首先冷冻海水水产品可以销售,但销售者需要提供冷冻企业销售凭证原件或者上一级批发商销售凭证原件;其次是经营者自备的冷冻海水水产品,但要在辖区市场监管所登记备案、证明非现捕的;近海滩涂徒手捕捞所得的小量渔获物,需凭所属街道农办出具的加盖公章、经办人签名的销售凭证销售,且开具的销售凭证有效期不超过3天。

需要注意的是,休闲渔船、休闲垂钓等方式所得的渔获物禁售,不得进入各类市场、餐饮场所销售,否则依法予以查处。

“提供凭证目的就是证明在售的以上8种水产品非冰鲜或者活体捕捞来的。”市场监管执法人员表示,检查中,执法人员将重点关注销售的渔获物无进货凭证或伪造进货凭证行为;销售的渔获物进货凭证不规范,未盖章或内容填写不全行为;以及化冻的渔获物虚假宣传为冰鲜渔获物行为。

其实,少了这8种鲜捕海产品,宁波市场的水产品依然丰富。最近,养殖、进口的海鲜接过本地海捕海鲜的“接力棒”。来自海上养殖场的鲈鱼、鲷鱼、石斑鱼、美国红鱼等水产品,以及从国外进口、远洋捕捞的水产品都不在禁渔期的禁令范围内,能够弥补这段时间的空缺。

花螺、蛏子、雪蛤等各种贝类因为不在休渔的禁售名单里,长期以来价格相对稳定,上涨幅度不大,也是很好的补充。当前还是小龙虾大量上市的时节,在各大农贸市场和超市,小龙虾都是热销品,价格越来越亲民,也是丰富餐桌的不错选择。

2024-05-10 8种海鲜禁捕后 1 1 宁波日报 content_151965.html 1 3 哪些水产品我们可以吃?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