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全市知识产权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知识产权保护的决策部署,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全市改革发展大局,同频共振、同向发力,以高标准推进国家知识产权“双示范”建设为统领,以“13个全国率先”集成改革和三个“一号工程”知识产权全链保护行动为突破口,推动全市知识产权工作走深走实、见行见效并实现量质齐升,持续打造了一批具有宁波辨识度的标志性成果。
我市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获2022年度全国地级以上城市绩效考核第2名的佳绩,连续三年进入全国前两位,持续走在全国第一方阵。在2022年省委、省政府对设区市知识产权保护考核中,再获优秀等次。成功入选全国首批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近两年内5次获批“国字号”试点示范,全面承接国家知识产权领域深化改革新使命新任务。
一 知识产权顶层设计不断优化
2023年,全市知识产权系统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系列重要论述和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积极创新,多项政策制度和工作机制全省领先。
市委常委会先后两次专题研究知识产权工作,组织开展专题学习,举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主题学习论坛;市委、市政府连续三年高规格召开全市知识产权保护和发展大会;“知识产权全链保护行动”列入市委“一号改革工程”十大专项行动。首次以市委、市政府联合发文形式,高规格出台《关于加快推进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的实施意见》;市人大常委会修订实施《宁波市企业技术秘密保护条例》;重大项目知识产权风险评估制度列入规章立法项目;《宁波市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办案操作规范》《宁波市知识产权战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多个重要配套政策文件先后修订出台。知识产权工作绩效纳入全市专项考核体系和市委“奋进宁波,争先进位”专项表彰奖励项目;首次对75个先进集体和200名先进个人予以高规格通报表彰;市政府与省市场监管局局市会商合作共建机制稳步推进,以“13个全国率先”为标志的合作共建项目逐一落实落地,为全市知识产权改革工作提供有力支撑。
全域推进数据知识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印发《宁波市数据知识产权制度改革试点方案》,以纺织服装、新材料等优势产业为先导,促进数据要素市场化高效配置,全年登记数据知识产权279件。持续推进“知识产权智保”应用改革,推动项目立项,抓好数据归集,加快涵盖专利、商标、版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地理标志等的全门类知识产权数据中心建设,该项改革列入宁波市2023年度数字化改革“急用先行”开发项目。
二 知识产权创造质量大幅提升
(一)专利创造
2023年,新增专利授权64110件,其中,发明专利9372件;全市PCT国际专利申请648件,同比增长22.96%,连续11个月保持恢复性增长;全市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达55794件,首次突破5.5万件大关,同比增长18.5%;全市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达17959件,同比增长30.32%。
凝聚创新合力,加强组合培育,优化预审服务。聚焦打造全球智造创新之都目标,围绕三大科创高地和“361”万千亿产业集群建设,推动知识产权工作有机融入全市“315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制造业单项冠军之城”“甬江科创区建设”等系列政策和考核体系。
以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等为重点,实施“头雁工程”,打造创新矩阵。新增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107家。开展规上工业企业发明专利“破零”行动,规上工业企业发明专利覆盖率提高至34%。推出专利申请批量预审服务,助力企业快速授权高价值发明专利。印发《宁波市高价值发明专利质量提升行动方案(2023—2026年)》,开展高价值专利“组合培育”。充分发挥宁波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利预审“快速通道”作用,助力企业快速授权高价值发明专利,汽车及零部件领域发明专利平均审批周期由9个月至22个月缩短为3个月至6个月。2023年度保护中心累计接收案件1217件,其中,发明申请1091件,占比89.6%,较去年提升40个百分点。专利授权628件,其中,发明专利563件。
(二)商标与地理标志创造
2023年,全市累计有效注册商标48.9万件,马德里国际注册商标拥有量1280件,地理标志累计63件,数量位居全省第一、全国副省级城市第二。
深化商标窗口“放管服”改革,推进企业变更登记与商标变更信息协同改革国家试点,连续三次获评全国先进窗口。联合9个部门印发了《2023年地理标志富农集成改革工作要点》。截至目前,我市新增地理标志证明商标2件,专用标志使用主体达到了720家,新增专用标志使用主体上浙食链292家。2019年以来,我市共组织实施地标保护工程项目10个,占地标总数的50%,位居全国前列,计划单列市首位。持续做好地理标志保护工程项目建设,截至2023年,已完成宁海白枇杷、溪口雷笋、长街蛏子、象山白鹅、奉化曲毫、慈溪蜜梨、慈溪杨梅7个地标保护工程项目验收工作。全市有效期内“三品一标”农产品总量为1662个(居全省第一),面积228.3万亩,其中,无公害农产品1362个、绿色食品277个、农业农村部中绿华夏认证有机食品3个,绿色优质农产品比率在60%以上。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27个(居全省第一)。
(三)版权创造
2023年,我市版权登记总量达到11133件。市版权局着眼版权融资新领域,积极协调银行与企业合作,全省首例单纯版权融资落地,且金额超千万元。在实现全市10个区(县、市)版权服务工作站全覆盖的基础上,为了积极对接特色产业园区,精准服务“宁波制造”高质量发展,已在10个企业园区设立版权服务工作站。在巩固党政机关软件正版化的基础上,稳步推进市、县二级党政机关所属事业单位的软件正版化工作。加快推进金融、医疗、教育、交通、新闻出版等特定行业和重点领域软件正版化工作。联合市国资委督促指导国有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2023年完成各区(县、市)属国有企业集团本部一级达到全部正版任务。
(四)植物新品种与种业资源发展
市农业农村局加速推进“种业强市”建设,牵头召开种业强市工作座谈会,出台《宁波市强化种业项目管理的指导意见》《宁波市种质资源管理库(场、圃)管理办法》等相关政策性文件,组织开展种质资源库申报评审。专题赴宁海调研宁海全国水稻制种大县建设,指导做好制种相关工作,以实际行动推动种业强市行动方案落实落地。全市各类种业科研机构和企业通过国家级品种审定2个、国家登记或省级审定31个、省级认定2个、国家植物新品种授权22个。微萌种业入选农业农村部企业重点实验室名单。“甬优31”超级杂交稻最高亩产达1020.0公斤,打破尘封11年的市级高产纪录。2023年,宁波种业股份有限公司“甬优1540”水稻种子获省政府知识产权奖植物新品种奖项一等奖,全市良种覆盖率在98%以上。
三 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不断加大
(一)司法保护
2023年,全市法院知产条线收案7399件,同比上升7.28%;结案7111件,同比下降4%;未结案1432件,同比上升25.17%;服判息诉率92.4%。其中,宁波知识产权法庭收案1691件,与2022年基本持平;结案1713件,同比下降18.62%;未结案549件,同比下降3.85%;超12个月长期未结案3件,同比下降50%。优化跨区域审判协作机制。2023年增设温岭巡回审判庭(共享法庭),针对性解决知识产权案件异地管辖难的问题,推动知识产权纠纷就近从快化解,完善知识产权跨域保护布局。全市检察机关共办理涉知识产权刑事案件180件320人,刑事打击力度持续加大。全市两级检察院均成立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办理知识产权检察综合履职案件89件,实现知识产权检察“四检合一”“一案四查”。知识产权领域“四大检察”从市级层面均已实现零的突破,累计办理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监督案件27件,发出检察建议9件,检察建议采纳率达100%。全市公安机关深入开展深蓝、昆仑、剑锋专项行动,累计侦办侵犯知识产权类案件173起,抓获犯罪嫌疑人361名,移诉犯罪嫌疑人317名,涉案价值1.14亿元。在打击假冒注册商标类犯罪方面,先后全链条侦破“太平鸟”“奥克斯”等侵犯知名甬商品牌案件,累计侦办侵犯我市重点制造业企业、国家级重点新能源企业商业秘密大要案6件。
(二)行政保护
2023年,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全年共受理线下专利行政裁决案件197件,办结184件,开庭审理49次,平均办理周期51.5天;受理线上电商专利纠纷案件1842件,平均办理周期7天;参加专利行政诉讼3件。在2022年度全国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绩效考核中,宁波位列159个副省级和地级城市第二,获批首批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开展杭州亚运会、中东欧博览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及“雷霆”系列专项行动,包括地理标志、“西湖龙井”茶、电商平台和专业市场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实行行政裁决“简案快办”,对案件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专利侵权行政裁决案件开辟快速通道,实现整体办案周期相比法定办案时限压缩30%左右。
市版权局以护航杭州亚运会版权执法为重点,扎实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专项行动。宁波海关积极开展“龙腾行动2023”“蓝网行动2023”“净网行动2023”专项行动及杭州亚运会和亚残运会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全年共查扣涉嫌侵权货物(物品)865批次、2130.8万件,案值6464.9万元,查扣数量和案值均居全国海关第二位。宁波海关综合业务处获评2022年中国版权金奖保护奖,是我国版权领域的最高奖项,也是中国海关系统首次获得的奖项。
(三)协同保护
市市场监管局与市中级人民法院、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江苏中心签订《合力推进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备忘录》。签订《甬舟一体化知识产权保护框架协议》《甬蚌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协作协议》。持续推进美国、德国2个海外知识产权观察站建设,构建“动态监测+联合应对+展会服务”全链保护模式。在2022年度全国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工作考核中斩获全国第二,连续两年进入全国前三。
创建市级商业秘密保护示范基地164家,同比增长了45%,成功创建省级商业秘密保护示范基地32家,创建数居全省首位,目前,全市省级商业秘密保护示范区已实现在区(县、市)、功能区100%全覆盖。持续开展知识产权保护联盟活动。宁波各行业龙头企业自发成立知识产权保护组织,充分调动各方面资源,形成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局面。
四 知识产权运用成效更加显著
(一)完善资源转化平台
推进全国唯一磁性材料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建设,加快推进国家级和省级专利导航基地建设,在国家专利导航绩效评价中,各项工作位列全省第一,专利导航数字化成果备案量全国第一。推动成立省级塑料产业知识产权联盟,重点指导纺织服装等特色产业打造知识产权创造、运营和维权共同体。在计划单列市率先建成地方知识产权交易服务平台宁波知识产权交易服务中心,自运营以来,已累计促成各类知识产权交易1142项,交易金额达4366.36万元。
(二)加快推进专利转化运用
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方案》和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精神,牵头起草《宁波市专利转化运用行动实施方案》。专利开放许可列入宁波“1+5+n”重大改革清单,推动高校院所盘活“沉睡”专利1259件,数量位居全省第二,2件专利入选全省专利开放许可十大优秀专利。
(三)完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服务体系
六部门联合印发《宁波市强化知识产权金融赋能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2023年—2025年)》。健全多层次风险分担机制,推动建立区域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子风险池,规模超过4000万元。市知识产权运营基金直接引导社会投资额达5.79亿元。2023年,全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金额394.11亿元,同比增长139%,首次位居15个副省级城市第一。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当年累放贷款134.79亿元,同比增长102.5%,位居5个计划单列市第一。
(四)提升知识产权保险供给水平
全国率先推出商标专用权保险、全国首笔“涉外商标保险”“商业秘密保险”和全省首笔“地理标志保险”“FTO侵权责任保险”等创新产品。2023年,落地全省首笔许可专利被侵权损失补偿保险和全市首单高价值专利预审申请费用损失补偿保险。目前,宁波在售知识产权保险产品共计17款,其中全国首创6款。开办以来,宁波知识产权保险已累计为国内1461家企业的11933件商标、专利提供承保服务,累计保障额度10.7亿元。
五 知识产权服务体系日益完善
(一)建设综合服务保护集聚区
指导宁波市鄞州区大学生(青年)创业园成功申报省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发展示范区,推动宁波高新区积极创建国家级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宁波市知识产权综合体实现12个行政司法部门、9类服务机构“统一入驻”,建成10个“中心”、3个“庭”、1个“基地”,有效整合了宁波知识产权全链条资源,实现177项业务的“一楼通办”。2023年,累计咨询次数7476次,较上年增长31.0%;累计办理知识产权各项业务23366件,较上年增长49.9%。160余个品牌工作指导站,覆盖全市乡镇街道。
(二)开启精准助力服务直通车
以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地方特色应用为载体,集成30余项指标,归集专利、产业数据12亿条,实现全类别知识产权数据检索,覆盖全市“361”万千亿级产业集群的10余个细分领域,为全市134家重点企业开通特色功能模块,提供及时高效的产业高价值专利挖掘服务。宁波知识产权保护中心2023年成功获批新增“智能制造”领域专利预审服务,将大大提升对重点产业创新发展的支撑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市版权局联合编制发布首批《宁波市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事项清单》。
(三)畅通知识产权法律服务链
扎实推进知识产权法律服务工作,2023年,全市律师办理知识产权案件3094件,其中,诉讼案件2447件,占比79%;非诉讼案件647件,占比21%。全市9家公证处共办理涉知识产权公证657件,通过各类存证系统累计存证8347条,出证235条。截至2023年12月,宁波市诉调中心累计受理知识产权类型案件1082件,已办结1050件,成功化解400件,调解成功率38.1%。
六 知识产权人才培育体系持续优化
(一)强化知识产权人才支撑作用
围绕国家知识产权强市示范城市建设需求,市委人才办深化实施甬江人才工程,拓展升级人才评定“10+10直通车”,2023年,知识产权领域共有3名高层次人才、3个高水平团队入选甬江人才工程,海外工程师项目共支持79家企业的109名海外工程师,拨付市级财政资金1960万元。
(二)加大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力度
在甬江人才工程城市经济领域遴选、领军拔尖人才培养工程中,将著作、发明专利等知识产权项目作为业绩指标纳入评分体系,并实施学术造假一票否决制。在各行业职称评审时,加强对专利、标准、版权等知识产权信息的审查。迭代升级“甬江引才工程”和“百+千万”计划,优化调整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政策,将中国专利金奖前两位完成人纳入特优人才,将省级专利金奖前2位完成人纳入领军人才,先后有1668人被认定为市高层次人才。
(三)壮大知识产权人才专业力量
探索完善知识产权领域高级职称“直通车”制度,将知识产权在经济系列中单列,近三年,全市新增知识产权师86人。市教育局灵活实施专题教育,将知识产权教育融入国家课程和地方课程,通过WIPO在线知识产权入门、高级课程,培训律师、企事业单位员工、在甬高校学生2014人。《知识产权法》获批浙江省普通本科高校“十四五”重点教材建设项目,目前书稿已完成,即将在浙江大学出版社出版。
七 知识产权宣传氛围更加浓厚
市市场监管局组织、策划开展重大集中宣传活动。公开发布《宁波市2022年知识产权发展与保护状况》白皮书,专利、版权和商标统计分析报告、知识产权工作大事记和行政保护十大典型案例,组织举办2023年度全国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工作会议、2023年度全市知识产权宣传周主题大会、2023年全市海外知识产权保护圆桌会议、第二届全市青年知识产权专业技能大赛等活动。
市版权局发布2022年度“宁波市十大版权事件”,通过公布版权管理、执法、创造、运用等各方面的典型事例,让更多市民群众重视版权保护。
宁波知识产权法庭组织基层法院参与全省法院“我是院长,现在开庭——刑事专场”活动。市检察院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发布了知识产权检察保护典型案例,会后针对侵犯商业秘密风险防范及寻求司法救济给出证据指引、知识产权犯罪企业合规指引,并在全市检察机关推广。
市公安局启动“阳光惠企”普法送教活动,年内联动行政机关、行业协会赴企业授课35次。市司法局组织律师行业开展了一系列宣传、宣讲活动近百场,覆盖群众万余人。市商务局将知识产权政策法规宣讲列入商务普法年度工作要点,先后举办系列涉外法律培训,提升企业合规经营意识。
宁波海关围绕“加强知识产权法治保障,有力支持全面创新”的宣传主题,讲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故事。市贸促会借助第二届国际海洋经济与海商事服务论坛契机,加强宁波商标品牌和地理标志产品全球推介。
王岚 金燕 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