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方 琴
“过期这么久的食品还放在货架上销售,谁来管管他们?”近日,有网友通过宁波民生e点通群众留言板反映,鄞州区姜山一家便利店售卖过期食品,更夸张的是,他吃了一口才发现已经过期四个月,这让网友非常生气。
2月下旬,该网友在轨道交通姜山站内一家名为“喜客”的便利店买了两包“脆司令”干脆面和一瓶饮料。
网友打开干脆面包装咬了一口发现不对劲,一股霉味扑鼻而来。他一看外包装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大吃一惊。这包干脆面生产于2023年5月31日,保质期五个月,也就是说,已经过期近四个月了。
该网友对便利店售卖过期食品的行为十分不满,希望市场监管部门能管一管,让消费者放心。
该问题经民生e点通群众留言板受理后,鄞州区市场监管局回复称,经现场核实,发现过期食品2包,已立案调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四条规定,食品经营者应当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近日,记者前往现场。轨道交通姜山站是一个高架车站,这家名为“喜客”的便利店在地面一层。便利店面积不大,里面的货物以快消食品和生活用品为主。
记者在店内搜罗了一圈,没有发现过期食品,不过货架上名为“香香君”的炒花生和网友反映的脆司令干脆面即将过期。其中,干脆面生产日期为2023年10月16日,距过期仅剩两周时间,而炒花生离过期只剩一周。
记者联系了鄞州区市场监管局,该局工作人员称,2月26日,姜山所执法人员对轨道交通姜山站的宁波市鄞州姜山喜客超市进行检查,主要针对方便、即食食品,发现生产日期为2023年5月31日的“脆司令”干脆面2包,该食品标签显示保质期为5个月,已超过保质期。现场执法人员没收了上述过期食品,并对该商家涉嫌销售过期食品进行立案调查。
该工作人员补充说,网友如需要退款或赔偿,部门会介入调解,尽力帮助消费者维护合法权益。目前,该案还在调查中,具体结果记者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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