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虞金辉 通讯员 赵良英)春日正好,出行焕新。日前,记者从区商务局获悉,宁波市推出“春日购车,马上有奖”有奖发票特色活动。3月6日至4月5日,凡在宁波地区(含奉化区)购买新车并取得合规发票的个人消费者,均可获得一次抽奖机会。
据了解,购车发票金额在5万元(含)以上的消费者,即可参与本次活动抽奖。奖项设有500元和800元两档现金红包,活动提供名额总数超过1万个,按照“先到先得”原则抽取,抽完即止。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本次活动为宁波市推出的独立特色活动,不可叠加参与日常“有奖发票”主活动。此外,如计划同时参与汽车购新消费券活动,须先参与本次发票抽奖,成功后再去申请汽车购新消费券,否则可能导致消费券活动参与失败。
参与活动的消费者,只需下载并打开云闪付App,在首页找到“有奖发票”活动入口,进入机动车发票上传页面,按提示上传购车发票信息。发票信息核验通过后,即可进入抽奖环节,结果实时显示。发票核验通过后必须在当日完成抽奖,逾期抽奖机会将自动失效。中奖发票经税务部门二次核验通过后,奖金将在抽奖成功后的7个自然日内,自动发放至消费者绑定的云闪付账户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