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奉化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金昕代理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区长职务的决定

(2026年1月28日宁波市奉化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宁波市奉化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定:

金昕副区长代理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区长职务。

2026-01-29 (2026年1月28日宁波市奉化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5 5 奉化日报 content_260339.html 1 3 宁波市奉化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金昕代理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区长职务的决定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