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门口”的听证会厘清矿权归属

本报讯(通讯员 阎啸)修路本为便民,何以涉嫌犯罪?近日,区检察院溪口检察室就李某某涉嫌盗窃罪一案,在案发地所在村召开公开听证会,将办案现场变为普法课堂,向村民清晰传达:山体矿产资源属国家所有,不得随意开采动用。

该案源于一条村路的修缮。2024年年底至2025年年初,李某某的母亲单某某为拓宽通往一座庙宇的小路,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开采山体。因涉案数额未达非法采矿罪追诉标准,单某某受到行政处罚,其被没收的220.1立方米塘渣移交镇政府处理,由村委会协助看管。2025年6月,李某某为继续拓宽道路,在未获批准的情况下,将部分堆放在村内的上述塘渣秘密用于铺路。经鉴定,涉案塘渣价值3300元。案发后,李某某主动赔偿镇政府损失并获得谅解。

受理案件后,溪口检察室检察官多次实地勘查,听取村干部及村民意见。为促进矛盾纠纷就地化解,决定在村里举行公开听证。听证会上,检察官引导听证员实地查看现场,充分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被害单位代表及村民代表的意见。经评议,听证员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对李某某作出相对不起诉的处理意见。

听证会也成为一堂生动的法治宣讲课。检察官结合案情,向在场村民讲解了矿产资源国家所有及相关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规定。针对现场遗留塘渣,检察室持续跟踪监督镇政府后续处置。

2025年11月27日,区检察院依法对李某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目前,现场遗留塘渣已全部依法处置完毕,国有资产得到有效监管。

2026-01-20 5 5 奉化日报 content_258363.html 1 3 “家门口”的听证会厘清矿权归属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