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单晓峰 通讯员 王幸腾 葛佳芳)一次为了省事的临时停车,一个仓促大意的开门动作,酿成了让司乘双方懊悔不已的“开门杀”事故。近日,一起因网约车乘客开门引发的交通事故经奉化交管部门调解结案,司机与乘客因各自过失分别承担事故的主次责任,需合计赔偿受伤的电动自行车驾驶员3.3万元。
“当时接了个新订单,觉得靠边停一下会快些,提醒乘客注意安全的话到了嘴边却忘了。”回想起事发一刻,司机罗某至今懊悔不已。事发当天,罗某将乘客潘某送达溪口镇中兴路与经堂路路口时,因贪图一时方便,在主车道上靠右停车。而潘某从后座右侧打开车门准备下车时,不慎撞到一辆正常行驶的电动自行车,导致电动自行车驾驶员受伤倒地。
经认定,网约车司机罗某因不按规定临时停车,未尽到确保安全和提醒乘客的义务,承担此次事故主责。而乘客潘某在下车时疏于观察,是导致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因此承担次要责任。双方合计需赔偿伤者医疗费、误工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各项损失3.3万元,除了经济赔偿,更留下了深刻的安全教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