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参加2026年度 宁波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指南

医保参保须知

参保对象出生年月区间(含当日)个人年缴费 标准(元/人) 成年居民2006年12月31日前出生800婴幼儿2020年1月1日后出生630其他未成年人2007年1月1日后

320中小学生——320

人员类别年度内累计发生的门诊医疗费婴幼儿及各类学生、成年居民5000元(含)以下5000元以上社区医院就医个人自付40%,基金支付60%(其中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政策范围内门诊慢性病费用,个人自付35%,基金支付65%);三级医院就医个人自付70%,基金支付30%;其他医院就医个人自付55%,基金支付45%个人自付

人员类别住院医疗费(年度内累计计算),封顶线以上基金不再支付起付标准

起付线至

4万元至 封顶线(含) 封顶线成年 居民 医疗费在起付线以下部分由个人自付,起付线额度:

三级医院1200元;

其他医院600元;

社区医院就医由医保基金支付80%; 三级及其他医院就医由医保基金支付70%,其余由个人自付 社区医院就医由医保基金支付85%;

30万元婴幼儿 及各类 学生 社区医院就医由医保基金支付85%;

社区医院就医由医保基金支付90%;

30万元

一、城乡居民参保和缴费方式

去年已参保人员无需重新办理参保手续(已不符合参保条件、参保身份发生变化、参保资格需要重新确认的人员除外),直接进行缴费。其他居民可通过“浙里办”APP或至线下医保经办机构、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办理参保手续。各类学生由学校统一办理参保手续。

居住在本市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可持本市有效居住证参加我市居民医保。其中,非本市户籍新生儿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本市有效居住证参加居民医保;非本市户籍学龄前儿童也可由父母一方持本市有效居住证和户口本参加居民医保。

在本市居住但未就业的港澳台居民,可持本市签发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参加居民医保;在本市居住的港澳台学龄前儿童可由父母一方持本市有效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和关系证明材料参加居民医保。

新参保或原默认续保人员请通过支付宝“市民中心—税务”中的“宁波社保缴费”服务、“宁波税务”微信公众号、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或电子税务局APP、“浙里办”APP等渠道线上缴费;已与浙江省内职工医保参保人员绑定家庭共济关系的我市城乡居民参保人员,可以由省内近亲属职工发起,使用职工历年账户资金代缴划扣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部分。

二、职工医保参保和缴费方式

登录“浙里办”APP,搜索“浙里医保”,选择“我要参保”,点击职工参保登记(含灵活)模块参保。参保完成后,在浙里办APP上搜索“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申报缴费”关联扣费银行账号或前往对应银行关联缴费银行账号,卡里存够每月扣的保费(目前每月523.53元),也可以在每月1日前往“支付宝”或微信公众号“宁波税务”缴费。

非户籍、港澳台、外国人:非本市户籍灵活就业人员(含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在本市就业登记后可参加本市职工医保,按上述办法办理参保登记和缴费业务。

人员类别年度内累计发生的门诊特殊病种治疗医疗费婴幼儿及各类学生、成年居民25万元(含)以下25万元以上成年居民个人自付30%,基金支付70%;婴幼儿及各类学生个人自付20%,基金支付80%个人自付

序号医保经办服务机构地址咨询电话

1锦屏街道茗山路251号889719052岳林街道岳林东路311号889186273莼湖街道滨湾路滨海社区2幢10号887452804西坞街道西坞南路89号885355615尚田街道上方路31号886379216萧王庙街道峰岭南路6号888371537江口街道中交·壹里科创云廊2号楼886075328方桥街道方港路16号886089779溪口镇新一街518号8887398510大堰镇文教路6号8860556311裘村镇芦溪家苑13幢6号8875619512松岙镇振兴路33号8879601713奉化区大成东路277号 奉化区政务服务中心 88689400

2026年度宁波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已于9月15日正式启动,具体操作指南看过来。

一、办理参保缴费时间

2026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年度集中参保时间为2025年9月15日至12月25日,缴费截止到2025年12月26日。

本次参保所属医保待遇享受周期为2026年1月至12月,共12个月。

★小贴士:窗口现场办理限工作日工作时间。每个月27日以后为税务部门业务关账期暂停缴费业务办理。

二、哪些人可以参保,个人要缴多少钱?

答:(一)参保对象具体为:

1.本市户籍6周岁以下婴幼儿(以下简称“婴幼儿”)。

2.本市范围内各类中学(含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普通小学、特殊教育学校中具有本校全日制学籍的在册就读学生(以下简称“中小学生”)。

3.本市户籍6周岁(含)以上18周岁(含)以下未在本市入学的其他未成年人(以下简称“其他未成年人”)。

4.本市户籍18周岁以上的成年居民(以下简称“成年居民”)。

5.非本市户籍人员。居住在本市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可持本市有效居住证参加我市居民医保。其中,非本市户籍新生儿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本市有效居住证参加居民医保;非本市户籍学龄前儿童也可由父母一方持本市有效居住证和户口本参加居民医保。

6.在本市居住但未就业的港澳台居民,可持本市签发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参加居民医保。在本市居住的港澳台学龄前儿童可由父母一方持本市有效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和关系证明材料参加居民医保。

7.在本市居住但未就业的外国人,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件参加居民医保。

(二)缴费标准具体为:

非本市户籍参保对象参加我区居民医保时,不能重复参保,个人缴费、财政补助和待遇标准按照本市户籍同类参保人员相关规定执行。

本区户籍重点优抚对象、一级和二级残疾人、低保对象(含困境儿童)、特困供养人员、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孤儿,其个人应缴纳的医疗保险费由政府全额资助。政府资助参保对象的资格确认以办理参保登记日民政、残联等部门信息为准,个人无需另外申请。

三、如何办理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和缴费手续?

答:年度集中参保启动前已参加2025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的人员,无需重新办理参保手续(已不符合参保条件、参保身份发生变化、参保资格需要重新确认的人员除外),其他各类居民应在2025年9月15日至12月25日(窗口现场办理仅限工作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办理参保手续:

(一)可登录“浙里办”APP或浙江政务服务网,搜索“城乡居民参保登记”事项,办理参保手续。

(二)可持本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至户籍所在地(非本市户籍人员持规定的材料至居住地)政务服务中心医保经办窗口、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窗口、奉化农商银行医保专窗及区人民医院、区中医医院医保服务中心窗口办理参保手续,由他人代办的,需同时携带代办人身份证。

(三)可持本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至就近政务服务中心医保经办窗口、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的自助服务终端上办理参保手续。

完成参保手续后可通过支付宝“市民中心”中的“税务”服务、“宁波税务”微信公众号、宁波市电子税务局、“浙里办”APP等进行线上缴费,也可在线下通过市政务自助办事终端办理缴费。已与浙江省内职工医保参保人员绑定家庭共济关系的我市城乡居民参保人员,可以由省内近亲属职工发起,使用职工历年账户资金代缴划扣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部分。

注意:若出现因数据传输延时造成缴费不成功,建议在办理参保手续后次日再进行重试。

四、近亲属以家庭共济方式缴纳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部分如何办理?

答:实施家庭共济的近亲属为浙江省内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适用对象为省内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本人(以下简称授权人)近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可以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APP或医保经办机构等多渠道,承诺并授权一个或多个近亲属建立家庭共济绑定关系。

授权人为宁波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代缴时通过宁波市税务局线上相关渠道申请历年账户结余资金代缴划扣;授权人为浙江省内宁波市外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代缴时通过浙江省税务局线上相关渠道申请历年账户结余资金代缴划扣。

例1:已建立家庭共济绑定关系的杭州市职工医保参保人员老张,为在宁波大学就读的儿子缴纳2026年度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部分,老张通过宁波市税务局线上渠道申请历年账户结余资金代缴划扣。

例2:已建立家庭共济绑定关系的宁波市职工医保参保人员老王,为在宁波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父母缴纳2026年度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部分,老王通过宁波市税务局线上渠道申请历年账结余资金代缴划扣。

例3:已建立家庭共济绑定关系的宁波市职工医保参保人员老张,为在浙江大学就读的儿子缴纳杭州市2026年度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部分,老张通过浙江省税务局线上渠道申请历年账户结余资金代缴划扣。

五、城乡居民医保是否随时可办理参保手续?如果在明年年中参保会有什么影响?

答: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按年度参保,按年度享受医疗待遇。符合参保条件的各类人员均在年度参保(续保)缴费期内一次性办理参保或续保缴费手续。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规定,从2025年5月起,未在集中参保缴费期参保缴费的居民,除新生儿等特殊群体外,将有3个月固定待遇等待期,等待期期间医疗费用不予报销。也就是说,未在这次集中参保期参保缴费,在明年年中参保的居民会有等待期3个月,3个月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不能报销。

六、若是今年没有发生医疗费用,会有什么样的激励机制?

答:当年统筹基金零报销的参保人员,2026年1月1日起提高大病保险合规费用支付限额5000元(仅提高参保人员住院和门诊特殊病种治疗中符合大病保险报销的合规医疗费用限额,不包括大病保险特殊药品合规医疗费用的限额)。也就是说2025年统筹基金零报销的参保人,2026年1月1日起提高大病保险合规费用支付限额至50.5万元(宁波市居民医保大病保险最高报销限额为50万元)。

七、医保码(医保电子凭证)如何申领和使用?

答:个人办理城乡居民参保登记后,应申领激活医保码。参保人员可以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浙里办、支付宝、微信等手机APP申领激活使用医保码(老年人和未成年人可通过亲情账户绑定申领)。参保人员通过展示医保码(医保电子凭证)实现挂号、就诊、购药、“移动支付”、“亲情代付”等。

八、参保后可享受什么样的门诊和住院医疗待遇?

答:2026年度,成年居民、婴幼儿及各类学生参保后,门诊医疗待遇具体见下表:

参保人员每次住院就医发生的医疗费在一个医保年度内累计计算,起付线以下部分全部由个人自付。起付线以上部分由医保基金和个人按不同比例共同分担,具体见下表:

九、什么叫门诊特殊病种治疗,可享受什么样医疗待遇?

答:门诊特殊病种治疗具体项目有以下16类:1.恶性肿瘤治疗(指门诊就医中发生的化疗、放疗、内分泌特异治疗、细胞免疫治疗、同位素治疗、介入治疗、中医药治疗相关费用,及与恶性肿瘤治疗相关的药品、手术、检查费用);2.重症尿毒症透析治疗;3.器官、组织移植术的符合医保支付范围的术后抗排异治疗;4.双相情感障碍、精神分裂症、抑郁症(中、重度)、躁狂症、强迫症、精神发育迟缓伴发精神障碍、偏执性精神病(这7项精神类特殊病种应在有特殊病种治疗资格的精神病专科医院、三级医疗机构精神病专科、县级或行政区区级综合性医院的精神病专科就医);5.系统性红斑狼疮治疗;6.再生障碍性贫血治疗;7.血友病治疗;8.肺结核(包括耐多药肺结核)治疗;9.癫痫治疗;10.儿童孤独症治疗;11.阿尔茨海默病治疗;12.失代偿期肝硬化治疗;13.脑瘫治疗;14.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治疗;15帕金森病治疗;16.糖尿病胰岛素治疗。

门诊特殊病种治疗的医疗待遇限于门诊治疗形式。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在指定医疗机构每次门诊特殊病种就医发生的医疗费,在一个医保年度内累计计算,具体见下表:

仅患5种新增特殊病种(失代偿期肝硬化、脑瘫、慢性阻塞性肺疾病、帕金森病、糖尿病胰岛素治疗)的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住院治疗发生的相关合规医疗费用按住院待遇报销,起付标准以下部分由个人自付,起付标准以上部分按住院待遇分段报销。其他已办理特殊病种医保备案手续的参保人员,住院治疗时不设置起付线,按住院待遇结算。

(年龄计算以参保年度起始前一天,即2025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

奉化区医保中心咨询电话:0574-88689400 12393

宁波市奉化区各便民服务中心地址及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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