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第六期安全生产违法违规案例

1.处罚对象:宁波可星机电科技有限公司及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违法违规行为:宁波可星机电科技有限公司存在未与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未在租赁合同中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且未对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统一协调管理。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第一百零三条第二款的规定。

处罚结果:对宁波可星机电科技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5万元;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罚款人民币1万元。

2.处罚对象:宁波奉化鸿森刀具有限公司

违法违规行为:宁波奉化鸿森刀具有限公司存在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以及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第一百零二条;第二十八条第四款、第九十七条第(四)项的规定。

处罚结果:罚款人民币5万元。

3.处罚对象:宁波森帆宠物用品有限公司

违法违规行为:宁波森帆宠物用品有限公司存在未采取措施消除(一般)事故隐患。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

处罚结果:罚款人民币2.57万元。

4.处罚对象:宁波市锦泰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违法违规行为:宁波市锦泰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存在未采取措施消除(一般)事故隐患。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

处罚结果:罚款人民币2.5万元。

5.处罚对象:宁波三海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违法违规行为:宁波三海机械科技有限公司存在未采取措施消除(一般)事故隐患。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

处罚结果:罚款人民币2.3万元。

6.处罚对象:宁波奉化贤合塑业有限公司

违法违规行为:宁波奉化贤合塑业有限公司存在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及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五条、第九十九条第(一)项;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

处罚结果:罚款人民币2万元。

7.处罚对象:宁波航宇包装科技有限公司及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违法违规行为:宁波航宇包装科技有限公司存在占用锁闭封堵生产经营场所的出口疏散通道。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第一百零五条第(二)项的规定。

处罚结果:对宁波航宇包装科技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2万元;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罚款人民币3千元。

8.处罚对象:宁波乾方汽车配件有限公司

违法违规行为:宁波乾方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存在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九十七条第(七)项的规定。

处罚结果:罚款人民币1万元。

2024-10-28 5 5 奉化日报 content_181190.html 1 3 2024年度第六期安全生产违法违规案例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