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管理新政发布

本报讯(记者 康诗文 通讯员 谢科)近日,区住建局、区财政局联合发布《关于印发宁波市奉化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以下简称《细则》),进一步统一配套费政策,优化营商环境。目前,已有8个新开工项目按新规及时缴纳配套费。

据了解,《细则》更新了配套费计算规则,统一了项目减免清单,明确了多退少补原则,使配套费征收工作执行起来更为合理、清晰和精准。《细则》中还明确了所有房屋建筑类项目都将取消按高差累进差别计费的方式,统一单价,工业厂房类项目也将对标房建项目,由原先的按土地面积征收改为按新增建筑面积征收,并进一步深化配套费多退少补政策,多建补缴、少建退还、按实结算,严格做到每个项目“零误差”。

在制度革新的基础上,区住建局依托数字化手段,进一步深化部门间业务协同和信息共享,建立起以财政部门牵头抓统筹、住建部门具体抓征收、其他部门及属地镇(街道)协同抓配合的征收管理体系,实现“源头提醒、过程管控、末端治理”全链条全闭环管理,全方位筑牢风险防控网,持续推动征管工作规范化、精准化、法治化。

配套费管理新政策自2024年6月12日起实施(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日期为界限),在此之前项目仍按原办法实施。

2024-09-05 5 5 奉化日报 content_173086.html 1 3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管理新政发布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