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待遇“补差”到账

区社保中心:用人单位尽快申领

本报讯(记者 郑连乔 通讯员 马新新)“你好,我银行卡里收到一笔2448元的钱,这是什么钱呢?”日前,一职工电话咨询区社保中心工作人员,询问卡内一笔收款的来源。

工作人员耐心解释道:“2023年您申请的工伤待遇按照2022年度省社平工资结算,今年5月省社平调整后按照2023年度省社平工资重新结算,这笔钱是待遇‘补差’部分。”截至目前,我区已顺利“无感办理”完成个人工伤保险待遇补差1100余人,合计金额260余万元。

根据政策规定,每年浙江省社会职工的平均工资调整后,区社保中心会主动向工伤职工个人发放因“社平差”产生的工伤保险待遇补差。目前,全区仍有1600余名由用人单位垫付工伤保险待遇的人员尚未向区社保中心申请工伤保险待遇补差,由于这类人员的工伤保险待遇发放到用人单位的银行账户,需原用人单位向参保地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参保地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予以发放。

区社保中心温馨提醒:符合申报条件的用人单位,这笔工伤保险待遇补差费用请勿遗漏,尽快到位于大成东路277号的政务服务大厅一楼D区6号窗口申请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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